文学期刊的脊梁如何挺立天地(2)
5.文学期刊也需分而治之
原创文学是影视文化产业、出版产业的源头,而文学期刊又是原创文学创作的根基,主流作家离不开文学期刊的培养。但在文化产业日益繁荣的今天,为其提供食粮的文学期刊却变成了局外人,很多原创作品被任意转载、传播、改编成影视作品,文学期刊却得不到任何利益,对文学期刊来说,这简直就是巨大的讽刺。
\"要么承认原创文学期刊的公共文化职能,要么出台相关政策保护文学原创,否则原创文学期刊的处境会很尴尬。\" 《北京文学》社长兼执行主编杨晓升认为,在当前文化市场环境中,对原创文学、对文学期刊的保护,明显缺乏相关的政策和法律,\"要繁荣文学,就必须从政策法规等方面,最大限度地鼓励并保护文学原创,保护原创文学杂志就是保护文学的根基。\"
杨晓升呼吁,国家应该制定相关法律规定,比如在《著作权法》修改中就应规定,其他报刊转载、选载、连载或网上传播原创文学杂志的作品,以及影视(广播)作品的改编,必须得到原创文学杂志许可,并以高于原创文学期刊的稿酬,付给杂志社和作者。
\"一方面是政策的缺失,一方面是管理过于死板,这让举步维艰的文学期刊难以获得更大的生机。\"期刊界人士发出了如此感叹。
先问问自己想要什么
在这个市场主导文化,商品经济法则深刻影响文化市场的时刻,说什么守住清贫,好像很可笑,但这么些年,还有不少文学期刊能够坚持下来,守着这块文学的沃土,恰恰因为还有一大批怀抱着文学理想和情怀的人选择了清贫中的坚守,他们对文学的爱,不仅成全了文学,也成全了他们自己。
事实上,这种选择才是最重要的,在这种选择面前,任何所谓困境都是苍白无力的。政府固然应该支持纯文学的发展,应该为纯文学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文化环境和物质条件。但政府能够拿出手的只有钱和政策,有人以为,既然有了钱和政策,事业发展了,日子好过了,尊严自然也就有了。其实不然。尊严不是别人赐予的,而是自己选择的结果,如果你选择有尊严地活着,你一定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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