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初等教育领域的学校效能与改进(2)
(三)全民教育计划的基本特征
全民教育计划的基本特征包括:中央和邦一级的机构改革以提高效率和改善由上至下的政策传达体制;持续的财政支持,即中央与邦政府长期的财政支付比例在第九个五年计划(1997-2002)达到85∶15,第十个五年计划(2002-2007)达到75∶25,以后将达到50∶50;通过村教育委员会、地区政府研究机构以及其它一些诸如妇女组织等地方团体的有效参与,由社区决定与学校相关的教育事务;以国家教育研究培训机构、国家教育计划管理机构、国家教师教育机构、邦教育研究培训机构、邦教育管理与培训机构以及地区教育培训机构为主导,加强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小学教育质量;社区对所有实施情况的监督有着极强的透明度;社区把居住户作为基本单位,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制定计划;计划制定的一个主流是对女童的教育给予关注,并对教育落后地区的女童教育有专门的论述;注重使在宗教和语言上占少数的族裔接受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教育贴近生活,关注\"生活教育\";认识教师角色的重要性,并关注教师人力资源发展的需要;为制定地区小学教育计划(DEEP)做准备,并能体现出政府部门以及非政府部门的投资情况。
二、全民教育计划的实施机制和管理结构
实施全民教育计划的一个最显著的特征,是使目前的教育结构和机制更灵活、更有效,建立一套完整的全民教育计划实施机制,从而能够为所有学龄儿童提供有质量保证的初等教育。现有教育组织从国家到最基层都有责任实施全民教育计划。不同层面的组织结构包括:
(一)国家层面
国家层面的组织机构包括:1、总委员会,在印度总理领导下,由人力资源开发部(HRD)部长任副主席。2、执行委员会,由人力资源开发部部长领导。3、初等教育局,由初等教育局秘书领导,并配备7-8名主任、副秘书、教育顾问等。4、学术和技术支持委员会,由国家教育研究培训机构(NCERT)、国家教育计划管理机构(NIEPA)、国家教师教育机构(NCTE)以及印度教育顾问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小组等组成。
(二)邦一级层面
邦一级主要负责全民教育计划的实施及管理。通常邦政府利用现有不同层级的教育组织结构开展工作,这些组织机构包括:1、邦总管理委员会,由邦行政长官领导。2、邦实施委员会,印度的每个邦都设有邦实施委员会。除一两个邦有独立的邦初等教育计划外,其它各邦都建有并在实施邦初等教育计划。邦实施委员会由秘书长、教育秘书以及教育专员领导。3、邦项目办公室,通常由教育部长、邦公共教育指导主任领导。然而,在设有初等教育计划的邦,可以利用初等教育计划项目办公室实施全民教育计划。4、学术和技术支持,由邦教育研究和培训委员会(SCERT)、邦教育管理和培训机构(SIEMAT)以及人力资源小组提供,在一些邦设有专门的研究机构。
(三)地区一级层面
1、在地区一级层面建立了由Zila Parishad区的行政首长、主要执行官员以及区地方法官领导下的地区项目计划实施协会。2、教育官员对初等教育全民计划的实施负责,而在实施邦初等教育计划的一些邦,地区项目办公室也参与初等教育全民计划的实施。3、学术和技术支持,由区教育机构、区人力资源小组以及其它专业机构完成。
(四)街区一级层面
街区教育官员负责街区全民教育计划的实施。在每个社区划分不同的街区,已经成立了或正在成立的街区人力资源中心(BRC)负责提供学术和技术上的支持,并负责对不同领域的职员进行培训,同时负责为小组人力资源中心(CRCS)以及学校提供学术帮助。
(五)小组一级层面
大约10-12所学校组成一个小组。像街区人力资源中心(BRC)一样,每个小组已经成立或正在组建在人力资源协调中心(CRCC)领导下的小组人力资源中心(CRC)。小组人力资源中心通常设在小学校内,并有一间专门的办公室。它负责了解、调查全民教育计划活动的实施情况,并为学校提供面对面的学术帮助,组织开展教师经验交流的学术论坛活动。
(六)村、学校一级层面
在学校的日常事务管理以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等方面,村教育委员会(VEC)、Panchayati Raj村研究机构(PRJ)、学校管理委员会(SMC)以及家长与教师协会(PAT)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全民教育计划实施的有关条款、标准及规定
在讨论制定全民教育计划实施的有关条款、标准及规定之前,有必要在以下几方面给予重视:第一,每个区应拟定区初等教育计划,参与全民教育计划的制定,其中包括每个区所面临的具体问题和将要采取的干预措施,以确保初等教育质量。第二,地区对邦政府提供的财政预算有优先使用权。第三,所有由国际上和其它机构提供的资源应体现在计划中。第四,对财政预算的评估应与全民教育计划所涉及的条款紧密相关。
为实施全民教育计划所制定的条款和有关规定,体现在满足普及教育的需要、保证入学人数、控制辍学人数以及提高初等教育质量等方面。1、成立新学校。邦政府条款规定,应为每一个孩子提供一所步行在一公里范围内的学校,并在大约有300名人口的居住区内建立新学校;如果有足够的小学生源,应提供一所小学高年级学校和两所小学校。2、提供可供选择的教育服务设施。在居住区内建立\"教育担保中心\"(EGS),负责管理15-20所学校范围内达到入学年龄又不能入学的学龄儿童。指派一名兼职教师管理运作此中心。如果学龄儿童的人数超过40名,那么可以再指派一名兼职教师。这样的中心如果经过2到3年的成功运作,可以转制为一所小学校。\"教育选择和革新中心\"以提升地段人口的教育水平为目的,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社区的需要,开展如\"弥补小学缺失课程计划\"、\"重返校园计划\"等革新项目。3、教师聘用。在小学每40个学生配备一名教师。这项条款对偏远的宗族部落地区,可适当放宽条件;在小学高年级组每个班应配备一名教师;如果因为入学人数的增加而需要聘用新教师,应首先得到邦政府的批准;除了全职小学教师外,如果邦政府仍然急需教师,可聘任兼职教师;在每个区聘用新教师之前,应合理安排现有的教师。4、提供免费的教科书。所有的女童、计划内的适龄儿童以及部落地区的儿童都应得到邦政府提供的免费的教科书。如果政府没有提供免费教科书,那么每个孩子每年可以得到150卢比的补偿。5、教学设备。为新学校提供10000卢比的资金;为新成立的小学高年级学校和已经成立的但没有加入\"最低教学设备保障项目\"的学校提供50000卢比的资金。6、给予学校拨款。每一所小学和小学高年级学校每年能获得2000卢比的拨款,用于更新功能失调的学校设备和购置图书。7、给予教师拨款。每所小学和小学高年级学校的每位教师每年可获得500卢比的拨款。8、教师培训。有三种全民教育计划所期望的教师培训形式:一是所有的教师能够接受为期20天的在职培训;二是为未经过培训的在职教师提供为期60天的知识更新培训;三是为新教师提供为期30天的上岗培训。此外,如果当地根据实际需要、具有正当理由而希望得到其它形式的培训,可以列入计划中。9、科研、评估和监督。每所学校每年用于与初等教育相关的各个不同层面的科研经费1400卢比,比如创新活动、学校发展以及一些微观计划等项目的开展。10、社区领导培训。计划中提到,每个村可以有8人获得为期2天的培训,并可提供每天30卢比的资金。这样的培训可以由地区根据他们的实际需要举办。11、特殊教育的需要。全民教育计划条款规定,每年为每个残疾儿童提供1200卢比,使他们能够接受教育。12、革新。全民教育计划条款规定,提供给每一个地区的每一个革新项目1500000卢比的资金,主要用于儿童早期护理和教育、偏远少数民族地区的儿童教育、女童教育、小学高年级的计算机教育等四方面的研究。13、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教室、新校舍以及饮水设备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对改善学校、街区以及村组的公共设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有的村和学校一级的建设工程,都在当地社区的协作下完成。此外,每年每所学校还将获得5000卢比用于修缮学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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