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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师论文发表浅谈水电站工程爆破作业管理(2)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电力: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6.3 爆破物品领取管理

  每次爆破物品领取由作业队安排1名专职爆破员,1名专职安全员,在项目部1名爆破员,1名安全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加强剩余爆破物品退库管理工作,严禁私藏。

  6.4 爆破事故预防措施

  石方明挖爆破事故主要有:早爆事故、拒爆事故、飞石事故、地震事故、空气冲击波事故、毒气事故及因爆破引发的次生事故如塌方事故、滑坡事故等,主要采取以下措施预防:

  (1) 明挖爆破作业,必须对地形、地质资料进行现场核实、补充。对抵抗线、布孔参数、装药结构等作详细设计与说明。

  (2) 设计人员参加施工并针对现场施工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做出调整;

  (3) 各级人员持证上岗,并有严格的管理体制;做好炮孔的检查验收工作;按规程要求做好爆破器材的检验工作;保证装药、充填、连线三个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

  (4) 确定警戒范围,做好警戒区域的清理工作,严格警戒;

  (5) 做好爆后的安全检查和拒爆孔的处理。

  (6) 严格按规程要求做好爆破器材的领、用、退工作;

  (7) 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做好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

  (8)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工艺环节严格按设计施工。

  (9)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爆破作业流程和涉爆人员的作业行为,确保爆破作业安全。

  6.5 大型露天爆破作业申报、审批

  根据新疆公安机关规定,每次爆破炸药使用量超过1t,必须提前3天报当地派出所和公安局备案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爆破作业。我方爆破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此项工作,提前做好爆破设计和爆破申请,报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实施。

  6.6 冬休期退场前涉爆人员管理

  富蕴县冬季气温低无法施工,每年冬休期为4个月,每年退场前配合公安机关,对爆破持证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严禁私藏、夹带爆破物品出工地。教育内容为:不非法持有、私藏爆炸物品。不从事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如发现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主动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另外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编制通俗易懂的俗语,如\"雷管私藏一枚,国家判三年\"等,便于施工人员记忆。

  6.7 每年复工前及时办理复工手续

  本工程每年冬休期为4个月,冬休前炸药库房爆破物品要使用完,如有剩余,需要报公安机关审批后,由公安机关销毁。

  工程具备复工条件后,需要按照当地安监局的要求,准备复工相关资料报审,并交纳风险抵押金,当资料审核通过,抵押经按照要求交纳,县安监局出具准予复工的文件,凭此文件方可在公安机关办理爆破物品采购、使用等相关手续。

  7 结语

  我单位在新疆沙尔布拉克工程的民爆器材和爆破安全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涉爆无小事\"的管理理念,把握住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夯实现场安全基础,确保了涉爆作业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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