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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桩基检测的有关问题(2)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经济学: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低应变动力检测在桩顶放置一只加速度传感器,承受锤击过程中产生的加速度信号,经过FDP204PDA型桩基动测系统放大和A/D转换,变成数字信号传给微机,信号经计算机处置后,在屏幕显现实测波形,每根桩布采集点一个,每点采集5~6锤信号。将存储在磁盘上的测试信号在时域内停止处置,依据应力波反射等价地将实测速度信号经过时域由频域辅助,剖析不同部位的反射信号,据此剖析每根桩的桩身完好性。检测结果:其中:I类桩28根,满足设计要求;II类桩2根,满足设计要求。

高应变动力检测将两只加速度计和两只应变式力传感器,分别对称装置在桩侧外表,锤自在下落锤击桩顶,瞬时冲击力产生的加速度和力信号,经过FEI-C3型桩基动测系统放大和A/D转换,变成数字信号传给微机,信号经过计算机软件处置后存入磁盘,同时显现实测波形,然后,将存储在磁盘上的测试信号停止回放(力、速度),应用FEIPWAPC软件停止曲线拟合剖析,得出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检测结果:所检测的10根桩的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根本值均位于2178kN~2342kN之间,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均匀值为2260kN,故依据本次高应变检测结果综合断定单桩极限承载力为2260kN。

三、桩基检测技术未来发展

目前桩基检测单位的内部管理处在一种较为混乱的局面,一些单位缺乏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内部没有建设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即使有了相关的制度,但缺乏制约力度,也是形同虚设。岗位管理上存在着持证人员变动大,岗位人员不到位,有无证人员在场开展检测工作等问题。检测的市场行为也存在不规范,由于检测市场不规范、片面压价,一些单位在检测工程中,现场数据采集不认真,数据资料处理草率,甚至冒用检测人员或技术负责人签名。

1、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依法行政

以上等等问题就需要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依法行政,切实实施质量监督,特别是加强对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落实到具体的管理部门,明确专人负责,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办法,认真实施。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所有的桩基工程均必须按国家现行规范规程进行检测,否则不予验收;桩基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严禁进行上部结构施工。

2、加强检测单位的内部管理工作

积极鼓励桩基检测单位进行计量认证和ISO质量体系的贯标工作,建设健全行之有效的检测质量保证体系。各项管理工作要落实到检测工作的各个环节。从人员配备、设备(硬件)更新、规章制度建设与实施、分析技术(软件)标准化等方面进行强化;从现场检测、数据分析整理、直到出具检测报告,都应有专人负责,哪一个环节出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确保检测报告客观、真实、科学、可靠。

3、加强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桩基检测工作手册》它既是桩基检测单位开展业务工作和现场测量情况的起初记录,又反映桩基检测单位的工作实绩,也是对桩基检测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过程中,作为实行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要求各桩基检测单位像执行\"桩基检测报告统一格式\"一样,重视\"手册\"的填写,确保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桩基检测技术正处于发展提高阶段,所有检测人员都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自身以及部门的检测能力,积极为我国桩基检测事业的高速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蒋建平 《大直径桩基础竖向承载性状研究》 同济大学 2004.

[2]刘金砺 《桩基础设计施工与检测》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 2001.

[3]段尔焕 《桩基试验与检测技术》 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3

[4]王靖涛 《桩基应力波检测理论及工程应用》 地震出版社 1999

[5]赵明华 《桥梁桩基计算与检测》 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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