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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煤矿建设中工程变更控制探讨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矿业: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摘要:本文从建设项目主体行为的角度,分析了建设项目工程变更风险和进行工程变更控制的意义,提出了业主与承包商两大建设项目主体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加强对工程变更控制的策略。

关键词:工程变更、控制、露天煤矿

一、前言

准东露天煤矿隶属于神华集团新疆公司,是一个正在建设现代化大型露天矿,露天矿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0.00Mt/a。一个露天煤矿从基建期到竣工验收,往往需要3-5年的建设时间,在这段时间,涉及到不同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的问题,工程变更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 是影响建设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的关键因素,加强工程变更的管理与控制对实现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在建设过程中做哪些工作,才能保证工程变更的有效控制?就此谈一些自己的观点。

二、工程变更的风险和控制的意义

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可划分为设计变更、施工措施变更、计划变更、条件变更和新增工程。工程变更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 是影响建设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的关键因素。

建设项目是一种特殊的产品,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之间存在紧密的内在工艺联系,频繁的工程变更将打乱正常的作业顺序,造成变更项目紧前工序、紧后工序和相邻工序的停工或返工现象,尤其是处于关键线路上的变更项目,其延误必然导致建设项目工期的延长,处于非关键线路上的变更项目当延误时间超过该项目总时差时,其超过部分同样会影响建设项目的工期,导致建设项目竣工的拖延。

频繁的工程变更往往会增加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协调工作量,打乱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正常的工作程序。同时也对承包商的现场管理增加难度。例如为处理工程变更,尤其是处理关系项目全局的一些变更,业主和监理工程师需要召集一系列的专题协调会议,组织业主、监理、勘察设计、总承包商及分包商对工程变更事项进行研究和协商,一些重大的设计变更还需增加对现场补充勘察和调研环节。总之,由于工程变更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处理工程变更会耗用建设项目参与各方的管理资源,降低项目管理效率,增大业主的管理费用和监理费用支出,对建设项目管理带来不利的影响。

大多数情况下,工程变更给承包商的施工生产带来的影响是作业工序的打乱、加班施工高峰期劳动力的剧增,以及原材料供应系统的紊乱,这样会极大地降低施工的作业效率,增大承包商的生产成本,对劳动生产率造成严重的损害。

由于工程变更会影响工期和造价,一旦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变更价款和变更工期达不到承包商的期望值,而双方又协商不成或久拖不决,势必会带来承包商的施工索赔。若索赔不成,进而会发展为合同纠纷和争端,严重的将会导致昂贵而费时的仲裁或司法诉讼,这将会加剧承包商、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之间的矛盾,损坏承发包双方的共同利益。

从工程变更实施效果角度分析,工程变更有积极的和消极的之分。积极的工程变更是指,建设项目主体各方针对建设项目合同控制目标所主动采取的通过优化设计和施工措施方案以及调整工程实施计划等手段,以达到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和缩短建设工期目的的工程变更。如准东露天煤矿采场内筛分系统工程,属于地面生产系统工程中一单位工程,由于基础位置在松动爆破区域,基坑开挖过程中,一直无法确定未扰动岩层的位置,由于工期紧,经过技术论证及经济对比分析后,果断将独立柱基和条形基础变更为筏板基础,缩短了单位工程施工工期,确保了整个地面生产系统按期投入运行。

消极的工程变更系指由于各类客观因素的影响如设计错误、工程地质条件变化等,为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而必须做出调整的工程变更。消极的工程变更也包括建设项目主体各方违背诚信原则和建设项目合同控制目标,所采取的不利于降低工程成本,有损工程质量和延误建设工期的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对建设项目的实施有着巨大的影响。消极的工程变更,往往导致建设项目工期延误投资失控,以及对劳动生产率产生负面的影响,由工程变更演变而来的工程索赔合同争端及诉讼还会加剧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矛盾。例如某矿地面生产系统栈桥钢结构,由于设计失误,将原设计中栈桥底板由预制槽型板变更为花纹钢板,由于考虑欠缺,设计与实际脱节,一直无法解决栈桥底板防水问题,造成系统运行中污水到处洒漏,底板保温层变形,影响了建筑物使用功能,该项变更增加投资者600余完元,还无法满足使用功能,后期还需补充设计,完成削缺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施工单位疲惫不堪。

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大量不对称信息,既有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也有业主与设计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业主与监理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建设项目工程变更控制过程中建设项目主体行为的规范程度是影响建设项目工程变更控制质量和效能的关键。有关研究结果表明,业主与承包商在建设项目工程变更活动中的博弈是一种不完全信息的动态博弈。在确定是否实施工程变更之前,由于工程建设所具有的专业性特征,承包商往往比业主拥有更多的设计和施工工艺信息,比业主更了解施工现场条件,使得业主在工程变更决策时做出逆向选择的风险增大。在工程变更方案确定之后,由于承包商对建筑市场中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等生产要素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占据领先优势,加之承包商的工序工料机消耗水平只有承包商自己最清楚,业主只能了解到社会平均消耗水平指标,因此在确定工程变更成本时,承包商有可能以虚假变更成本代替合理变更成本,从而损害业主方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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