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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分析城市市政给排水规划设计(2)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水力: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于工程建设的问题:

(1)按国家钢筋砼管的使用标准,一般Ⅲ级管可达到最大覆土为9m,塑料排水管超过8m覆土后也不能选用,因此,需采用暗渠形式排水,与采用管道相比,由于埋深太大,暗渠施工周期长,增加了施工的不安全因素。

(2)工程造价较高:根据本工程的地质报告,此路段上除局部为d约1m 的残积土外,从高程100~130m的范围均为灰岩,管渠埋深太大,造开挖回填土石方量大。

(3)泵站原选址位置现状地面标高129~132.5m则泵站的进水池开挖d为17~20m,泵站的建设投资相对较高,

(4)管渠埋深太大,不仅施工及其困难,今后的维护将是十分困难的,

3.2.3污水管埋深不合理的原因分析

由于原污水提升泵站设置的位置不合理,造成了污水管埋深太大,即造致了规划区污水管网竖向高程的不合理,据了解,原污水提升泵站规划位置

的确定主要考虑的因素是设在某绿化区的附近,以减少对周围居住区的污染,

在排水工程设计中,对单项的设计通过管材,基础,施工方法等的合理选用以降低市政排水管网的投资是较有效的,确定合理的排水管设计高程也是节约投资的重要一方面,而合理的高程,需依据合理的排水规划。从设计中发现的不合理性来看,显然规划区的污水管网竖向高程和污水提升泵站的设置缺乏技术,经济全面的论证,片面考虑对社会环境的影响,而技术,经济论证应结合规划区的地质条件,当地的管材来源,施工条件及今后管网和污水提升泵站的运行,管理费用等方面进行论证。

3.3在城市建设中不按规划控制与排水工程重要出水口相关的道路建设

排水工程规划确定的重要出水口是根据管网系统的布置及当地受纳水体的条件确定的,如果随意改变将造成不良的后果,

某经济开发区按详细性控制规划的一条次干路由于用地已被学校建设使用经济开发区确定不按规划建设,要求设计单位按取消该次干路的做法进行相关道路的设计,而该次干路在排水工程规划中作为附近区域的雨水排水主干道所在地,且靠近雨水受纳水体,取消该次干路需调整相应的排水工程设计,造成了设计工程的排水工程部分造价增加13%。

3.4市政给排水工程规划编制滞后,不确定因素多

在市政道路排水工程设计过程中,往往出现道路要求尽快建设,而设计所需的排水工程规划没有编制或在修编中,造成了一些排水工程不能与道路工程同期设计,同期施工的现象,从而造成道路建成后的重复开挖的浪费;有时设计完成后,或排水工程已在施工中,排水工程规划由于各种原因需修改,同样造成了设计的重复工作或工程改造的浪费。

4对市政给排水工程规划编制和执行管理的改进建议

为了在市政道路排水工程设计更好地避免目前市政给排水设施存在问题的发生,使设计做到经济合理,运行安全,通过对设计实例的分析,现对市政给排水工程规划的编制和规划的执行提出一些改进建议。

(1)认真做好规划前期的调查研究,使规划内容更符合当地的条件。

(2)在规划编制中应注意与给水工程,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竖向,水系,防洪以及其他专业规划的相协调。

(3)应重视规划的科学的,全面的技术和经济论证,避免片面的因素干扰。

(4)应重视市政给排水工程规划编制的超前性和严肃性,需更改规划时应作充分论证。

(5)在执行规划的过程,政府各级管理部门应加强执行规划的力度,从根本上改善城市的环境水平。

结束语

本文对市政给排水工程规划存在常见问题作了初步分析,并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通过对许多工程设计的总结,我们认为,市政道路排水工程设计能否更好地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做到经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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