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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研究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摘要:许多重大的安全事故给我国国民经济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十分迫切,论文结合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现状,剖析了建筑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并提出建筑安全管理涉及到多方面因素,要讲究科学性。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科学性

一、建筑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市场需求的拉动下,2011年上半年,我国建筑业总产值达43111亿元,同比增长26.1% (引自《2011-2015年中国建筑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在建筑业产值持续高速增长的条件下,各地、各部门和各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大部署,深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有效地保障和促进了建筑业的安全发展。

但建筑安全事故多发的现象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据统计2008年1-4月,全国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79118起,死亡 30374人。建筑业的事故仍占安全生产事故的较大比重,共发生事故29起,死亡35人,共有36家企业被停止招投标(引自《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对策》)。而且据业内人事透露建筑行业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次数、伤亡人数远高于主管部门统计。建筑业的伤亡事故率一直都远远高于其他行业的平均水平,如何更有效的减少并最终消除建筑业事故的发生,很多学者以及政府都在不断的探索。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综合性的系统科学,也是非常严肃细致的管理工作。因此科学的分析安全事故频发的深层原因,明确包括现有技术措施等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不仅有助于推动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使项目安全管理由被动强制行为变为自动自愿,而且可以为项目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提供一套科学的、有效的、操作性强的管理方法,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二、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得到了健康快速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目前,建筑安全管理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8个方面:

1、建筑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法制意识不强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针对原先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问题制定的,很多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造成了对许多导致伤害事故的行为缺乏法律的规范。同时,由于高素质法律人才和法律资源的短缺,使得立法工作跟不上新问题出现的速度,法律法规体系中的漏洞和不尽人意之处较多。同样,安全执法和监管机构的资源和执法人员的水平也难以满足要求。而且,农民工的法制意识相对淡薄。特别是对行政手段过于依赖的传统,使得市场上频繁发生行政干预和权力介入,干扰了市场的公平竞争,造成了许多人为的障碍。

2、安全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

当前国内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频发、群死群伤后果严重、财产损失巨大的现象与传统的漠视安全问题、轻视生命价值的安全文化有很大关系。很多人都认为中国人多,而意外伤害事故又难以抗拒,死伤几个人没什么奇怪的;而更多的人宁愿听天由命,认识不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很多文章中指出企业安全状况差、事故频发是由于领导的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漠视生命的价值等引起的。很多劳动者本身也不重视安全,缺乏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存在侥幸心理,工作中蛮干。这种安全意识淡薄的安全文化对安全管理的健康发展造成很多不利的影响。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体系存在问题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体系问题是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问题,管理体制的不完善和机构改革的多次反复给我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了很大影响。这方面的问题主要有以下表现:

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因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实施国家的监督职能,而建设部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则实施行业管理职能。但是,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企业逐渐脱离了行业行政管理的束缚,成为市场中独立的行为主体。建设部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安全问题的管理也应该由原先的行业行政管理向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督转变,履行国家建筑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的职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则履行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的职能。但是,在这个转变过程中,由于我国安全中介组织和行业组织发展的落后,建设部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机构的职能转变不能一步到位,实际上还是履行着一部分行业管理职能。由此造成了精力不足,管理不到位,不能跟上经济形势的发展,对安全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4、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监察存在问题

首先是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本身存在问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还没有理顺,政府各部门之间在相互协调和配合上还存在问题,存在政府各部门的职能交叉、责权脱节等现象。其次,在履行职责时还存在不依法行政的现象,监督管理中还带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意识,行政干预时有出现,管理部门应尽量避免用行政干预进行权力介入,维护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再者,安全监督执法人员总体素质不高,专业知识比较欠缺,不能严格做到依法监督,而且有时执法不严,影响了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效果。

5、建筑安全业绩评估存在问题

我国对建筑企业施工安全评估主要由政府安全检查执法部门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打分的方法进行。建设部于1999年5月正式出台实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1999),对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和政府安全执法检查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这种安全检查的方式具有被动性和一定的偶然性,只能静态地反映某一特定时刻的安全施工状况。往往国家开展安全大检查的年份(或月份),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一旦风声过去,安全事故极易反弹。

此外,"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得分,不能充分反映出企业是否具有良好的安全业绩,企业间的安全状况也缺乏横向可比性。因此,迫切需要研究建立一套适应我国国情的,能充分反映建筑企业安全业绩的指标体系。这样,不仅可以满足政府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单位(业主)、保险公司等部门了解施工企业安全状况和业绩的需要,而且能够促使建筑施工企业更加关注自身的安全形象,立足于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之中。

再有,我国安全执法检查的方式还存在许多不足:许多地方流于形式;很多地方领导出于对自身政绩的考虑,对于安全事故总是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作法,使安全事故记录与管理缺乏权威性和真实性;建筑安全事故瞒报、漏报,甚至不报现象严重;安全检查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不能得到及时严厉的惩处;安全责任事故的法定损失赔偿标准偏低,"私了"现象普遍。这些都严重我国建筑安全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6、意外伤害保险在试点中存在组织问题和机制问题

建筑业意外伤害保险的实施过程主要涉及三方面关系:保险公司、地方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及投保的施工企业。从目前情况来看,保险公司的介入只是解决了工伤事故经济赔付的问题,对于行业安全和企业安全的管理作用并不明显。

7、承包商在履行安全职责中存在问题

有很多承包商不重视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观念淡薄,使得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责任制度、安全管理计划等流于形式,难以落实。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很多承包商忙于争项目、抢市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他们认为企业的中心任务是质量和效益,安全管理无关紧要,所以就精简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岗位安排低素质的人员,或徒有形式地把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造成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规章制度不落实和管理人员不到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

承包商的安全投入普遍偏低,难以满足安全管理的要求。主要表现在安全教育、个人劳动防护、现场安全设施和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投入比较低,特别是在安全教育和个人劳动防护方面极低,有的甚至不给工人购买保险。首先,安全投入是企业的重要成本之一,却难以带来足够明显和快速的收益,而承包商会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因此承包商会尽量压缩对安全的投入以追求高额利润。其次,目前国内建筑市场属于绝对的买方市场,承包商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为了能够承揽项目,各承包商竞相压低报价,造成了很多项目的中标价难以保证承包商的合理利润。而为了使项目有利可图,在全社会对建筑质量越来越关注的今天,承包商就采取降低安全成本来保证利润。再加上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造成施工企业资金困难,安全投入更是不能到位。再者,事故本身的不确定性,使得很多承包商抱着侥幸心理,不愿增加安全投入。

8、业主在履行安全职责中存在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几乎完全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建设单位(业主)承担的责任非常有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只关心质量、成本、工期等会对自身利益有影响的方面。伤亡事故大都发生在施工阶段,而施工过程的管理是又承包商完成的,因此很多业主认为安全管理完全是承包商的事,他们只强调质量、成本和工期的管理,而漠视安全管理。

目前,业主市场行为的不规范现象较严重,给建筑施工带来了安全隐患。很多业主拖欠工程款,要求承包商垫付资金。承包商由于不能及时拿到工程款,会在资金周转上遇到很大困难,从而影响对安全的投入。工人也会由于不能正常领到工资而在心理上产生对立情绪,诱发事故。另外如招标程序不合理、随意压缩工期、改动设计方案等都给安全管理的实施造成了干扰。

三、安全管理要讲究科学性

安全管理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涉及各方面的专业知识;安全管理又是一种全面的、全方位的动态管理。因此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不断的学习各项技术知识思想,及时掌握的适应现代化企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指导消除安全隐患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坚持"以人为本"核心理念,加强职工的安全素质教育。在实际工作中,要促使全员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宣传教育。宣传教育适应了职工对安全生产知识的内在需求,从主观上讲职工是愿意接受的。但是以往的安全教育大多枯燥无味,不是大道理满堂灌,就是家长式的训斥,而收不到预期的教育效果,因此必须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过去安全人员抓"三违",更多依赖的是批评教育加经济处罚。不可否认,批评和罚款能使违章职工的思想受到触动,但仅仅通过经济手段就促使职工和"三违"现象决裂是不现实的。尤其是个别安全人员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方法简单粗暴,很容易使职工感情受到伤害,进而对安全管理人员产生抵触情绪,使经济处罚的有效作用大大降低。

现在一些企业的领导在安全方面的投入远远不够,而现在发生的很多事故,完全取决于领导干部对安全的认识程度。可以说一个企业能否搞好安全生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单位的领导是否重视,因此安全管理人员要以企业长远利益为重,不断向领导强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及安全事故的负面影响,使单位领导切实注重安全投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有人认为,安全管理人员所从事的安全管理工作,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只有投入没有产出。这种认识是非常错误的。安全管理人员处于企业安全管理的位置,他们最了解企业的危险因素。一个优秀的安全管理人员,不仅能够地提高企业的安全文化素质,而且还能够对各项危险因素做出科学的评价,采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先进的工作方法,制定预防和控制事故的措施。现代安全管理已经证明,在实施新技术、新施工方案时,只有配备高素质的安全管理人员,才能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才能促进企业综合效益的提高。

从安全管理角度来看,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水平,可以减少事故的发生。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建立、实施、执行安全制度并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因此必须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水平,使其具备相应的素质和能力。

四、结论

生产安全事故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随着建筑行业法制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国家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加大。许多国有建筑施工企业认识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上严重不足、队伍整体素质较低的问题,但多数国有建筑施工企业无从下手,找不出解决问题的出路。建筑施工企业没有从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的高度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问题。论文结合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现状,剖析了建筑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意在引起大家的关注和重视。

参考文献

1、马国哲,陈永丰·建筑中的安全管理[J]华章;2011年17期

2、李明文·如何做好建筑全分包工程的管理[J]山西建筑;2011年21期

3、方才武·浅议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与对策[J]科技促进发展(应用版);2010年10期

4、孙文镐·论建筑施工安全的防范措施[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年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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