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研究政法论文发表

《行政法学研究》

期刊级别:国家级
周期:季刊
国内统一刊号:11-3110/D
国际标准刊号:1005-0078
主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主管单位:国家教育部

《行政法学研究》是教育部主管、中国政法大学主办。杂志囊括百家、兼容并蓄,荟萃行政法理论与实务成果,弘扬行政法治精神,为中国向政法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行政法学研究》杂志社编辑出版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我国首家部门法杂志,是面向大专院校、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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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研究政法论文发表

  《行政法学研究》是教育部主管、中国政法大学主办。杂志囊括百家、兼容并蓄,荟萃行政法理论与实务成果,弘扬行政法治精神,为中国向政法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行政法学研究》杂志社编辑出版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我国首家部门法杂志,是面向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各级人大法制工作机构和公安、工商、税务、土地管理、环保等先哲执法部门的专业期刊。

  《行政法学研究》连续三届荣获北大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期刊(2011)、北大核心期刊(2008)、北大核心期刊(2000)。

  行政法学研究杂志栏目设置

  法律时评、专论、争鸣与思考、行政复议与审判指导、案例分析、外国行政法制、行政法制比较研究

  行政法学研究杂志荣誉

  CSSCI 南大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含扩展版)万方收录(中)上海图书馆馆藏北大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国家图书馆馆藏知网收录(中)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

  行政法学研究杂志社征稿要求

  一、评审制度

  我刊实行“双向匿名”评审制。作者投稿时不应在文章中出现作者自己的名字或者可以表明作者身份的字样,否则我们将不予审阅。作者应通过本投稿系统进行投稿,不得将文章直接交由责任编辑审阅,投送本刊的稿件将由编辑部随机分发给国内外知名专家审稿。责任编辑也不可自行接受作者稿件。

  二、审稿流程

  本刊采用网上审稿系统办公后,投稿作者通过注册后方可投稿,稿件的审阅流程如下:

  (一)编辑部审阅

  审阅标准:稿件应当符合用稿要求,符合本刊的专业范围;不存在剽窃、抄袭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现象,不存在一稿多投或一稿多发的情况;正文内容层次清楚,达到齐、清、定的出版要求;摘要、关键词、英文翻译及注释、参考文献完整、规范。

  如投稿文章不符合上述标准任意一条,编辑部将退回该文章。如该文符合上述标准,编辑部将发与责任编辑审阅。

  (二)责任编辑审阅

  审阅标准:稿件的选题新颖,具有前瞻性,能反映学科前沿问题,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观点正确,见解独到,具有原创性;材料翔实,方法有独到之处;结构严谨,说理充分,语言规范,论证逻辑严密。

  如投稿文章不符合上述标准,责任编辑将提出不予采用意见,并说明理由。如责任编辑认为该文个别地方经修改后可以采用,则需提出修改建议;如作者接受建议并修改,该文可与其他符合用稿标准的文章一并提交审稿会会审。

  (三)审稿会会审:

  会审标准:参照责任编辑审阅标准。

  会审由主编主持,各责任编辑(必要时邀请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将所有经过编辑部审阅、责任编辑审阅的文章进行集体讨论,讨论后投票表决是否最终采用。文章须经参会责任编辑、邀请的知名专家投票过半数通过方可采用。请在投稿后及时关注我刊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动态,及时通过作者投稿系统查阅。

  投稿的作者可以随时通过该投稿系统查询文章的审阅进度、责任编辑的审稿意见以及审稿会会审结果。

  四、投稿文章的注释体例

  投稿稿件的注释及参考文献一律为脚注,并具有完整性、准确性(每页重新编号)。

  期刊收录论文目录:

  全球行政法的进路——基于两篇经典文献的诠释于安 (3)

  论行政审批权力清单的法律标准王克稳;张贺棋 (10)

  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的立法缺陷及应对黄先雄;黄婷 (20)

  行政诉讼中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研究王红卫;廖希飞 (29)

  民国时期行政审判法源问题研究——以国民政府行政法院判决为中心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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