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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11-01   |  所属分类:作物生产: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是保障种子质量的重要措施。文章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标准,对农作物的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方法进行分析,包括抽查计划与方案确定、农作物种子的扦样以及最后的检验与结果,为今后的农作物种子质量的监察提供理论基础。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关键词: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在我国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随着我国农业的不断发展,政府高度重视对农作物的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强化了农作物种子的质量管理,现如今已经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条文,所以对现行的农作物质量监督抽查方法进行分析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1抽查计划与方案确定

  政府的农业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制定农作物种子的抽查计划与方案,具体的抽查计划与方案的制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抽查与监督的对象主要是当地主要种植的农作物种子或者是当地农民、种子经营者反应的出现严重问题的农作物种子,此时当地的农业部门应当根据实际的种子市场情况,对出现问题的农作物种子进行监督抽查。第二,如果确定需要对某一类型的种子进行抽查之后,当地的政府农业部门应当第一时间向相关的种子质量检测机构下达农作物种子检测任务,并且相关的种子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及时根据具体的检测任务要求,制定抽查计划与监督方案,在制定抽查计划之后上报给农业部门审查方案与计划是否具有可实施性,种子检测机构在制定抽查方案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①制定的抽查计划与监督方案应当具备科学性、公开性以及可实施性。②具体的抽查方案与计划之中应当包含详细的检测任务要求、扦样流程、检验实际项目、检验原理、判断准则、抽查企业对象名单、检测经费预算、抽查具体时间以及结果反馈时间。③在选择抽查企业和抽查项目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使得抽查的企业和项目具有代表性[1]。第三,在抽查计划与方案经过政府农业部门审查并且通过之后,才可以向种子质量检测机构下发正式的《种子质量抽查通知》。《种子质量抽查通知》是通知企业接收质检机构抽查企业内部种子质量的证明,其中应当包含有关抽查任务的具体信息,包括:被查企业名称、抽查农作物种类、检测人员以及质检相关单位等等,种子检测机构可以执此通知去企业之中扦样并且交于企业一份作为存根。第四,在质量检测机构接收相应的农作物种子抽查任务之后,应当第一时间组织质量检测工作人员学习有关于抽查监督的法律规定,熟悉农作物种子的抽查方案,根据实际的任务情况预测实际抽查检测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并且根据问题现状提出可以实施的问题方案,以保证检测工作的正常进行[2]。

  2扦样

  扦样指的是从大批量的种子之中,使用特殊器具选取小部分具有代表性的种子做为检测样品供检验使用。扦样时应当注意以下内容:第一,种子质量检测机构应当指派相应的扦样工作人员去目标企业进行扦样工作,扦样人员不能少于两人,而且应当具备专业的种子质量检验资格。扦样工作人员在进行实际的扦样工作前,应该向被查企业出示政府部门下发的《种子质量抽查通知》以及质量检测机构的有效证明,并且说明抽查工作的实际性质、扦样方法、检测项目、种子检测原理、种子判定依据等相关具体内容。此外,相关人员应当对企业的种子生产状况、经营手段以及市场流向加以询问,若询问过程出现问题可以要求被查企业管理人员出示公司的企业档案,便于今后的种子质量检测的相关事项。第二,扦样人员抽查的样品应当从企业中加工完毕的种子或者已经投放于市场销售的种子之中扦取,以保证抽取检测样品的代表性,此时注意出现有下列情况的,企业可以要求拒绝扦样:①选定的被抽查企业无具体《种子质量抽查通知》之中需要抽查的农作物种子类型的。②企业出示相关证据抽查的种子类型不是用作销售的。③企业出示相关证据证明企业生产的种子用于出口,并且符合相应的出口合同之中的质量标准的。④种子质量检测机构指派的扦样人员少于两人。⑤扦样工作人员缺少专业的种子质量检测证件的。⑥扦样人员所出示的单位、姓名等信息与政府下达的《种子质量抽查通知》之中的内容信息不符合的。⑦扦样人员到特定企业进行扦样时缺少有效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或者缺少正规的《种子质量抽查通知》。⑧企业生产的农作物种子类型与《种子质量抽查通知》之中要抽查的作物类型不一致的。⑨相关农业部门已经在六个月内对企业之中特定的农作物进行过抽查扦样工作的。第三,扦样人员在进行实际的扦样工作时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种子检验相关规程进行,工作人员在扦样完毕后及时封样,设置好专有的防拆措施,保证样品的可信性。第四,在全部扦样工作完毕后,扦样工作人员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填写扦样报告,扦样报告之中应该体现出被抽查企业的具体信息以及检测信息,包括:企业具体名称、企业通讯地址、企业联系电话、扦样的农作物种类、品种名称、生产年月日、生产种子的具体重量、种子生产批次、扦样实际日期、扦样种子数量、检测种子项目、检测原理以及检测结果判定依据等内容,如果扦样过程之中出现特殊期情况也应及时填写到扦样报告之中。此外,扦样报告之中应当有扦样工作人员与抽查企业管理人员的签字证明,并且加盖公章,扦样报告一式三份,企业和种子质量检测人员各一份,农业管理部门留存资料一份。第五,当企业之中无《种子质量抽查通知》之中出现的农作物种子类型时,应当出示正规的书面材料,并且扦样人员应当在检查书面材料有效之后加以签字确认。当企业缺乏拒绝扦样检查的正当理由时,扦样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企业管理人员说明拒绝质量检测的后果和接下来的处理措施。必要时可以向当地政府的农业部门寻求帮助,请求当地的政府部门加以协调,若协调之后企业依然不接受抽查,扦样人员应当第一时间向当地农业部门反馈现象,依照相关法律条文对企业进行处罚。

  3检验与结果

  质量检测机构在扦样工作完毕之后,应当对所采集的检测样品进行特定项目的检测,应当注意以下事项:第一,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检测资质和检测能力,并且应当具有专业质检证件,政府农业机关单位组织的检测任务应当只对考核成绩合格的检测机关承担。第二,种子质量检测机构应当构建完善的种子接收、检验、保存、入库以及处置的操作程序,并且严格依据规定进行。扦样的样品应当在检测机构保存,并且应当在检测结果发布3个月之后再进行处理。此外,种子质量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检测规程对扦样的种子进行检测,保证种子检测的科学性和可信性,种子的检测记录应当及时填写,保证实验记录的真实清晰,不能随意修改。第三,在种子质量检测结束后应当第一时间向政府农业部门反馈《农作物抽查种子质量结果》,并且相应农业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检验标准进行内容审查,审查无误后再将《农作物抽查种子质量结果》下达给相应企业,若企业对《农作物抽查种植质量结果》之中的检测内容存有异议,企业应当在下达《农作物抽查种子质量结果》后两周内向政府农业部门提供书面报告,并且传达给种子管理机构,农业部门应该及时组织复检,复检一般仍然由原种子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复检结果与第一次检测结果不一致的,复检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检测机构负责。种子质量检测机构在进行复检时应当重新制定扦样方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在原样品基础上进行检测,例如:发芽率、含水量、种子生活力等可以在原样品基础上进行检测。如果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则可认为企业认同此结果。

  4结论

  综上所述,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是保证市场种子质量,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相关质量检测人员和农业部门应当在抽查计划与方案确定、农作物种子的扦样以及最后的检验与结果三个阶段加以重视,尽可能保证种子抽查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信性,保证国家的种子质量可以达到先进水平。

  参考文献

  [1]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J].中国防伪报道,2014(01):104-106.

  [2]于红红.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与检验[J].现代农业科技,2013(20):347,349.

  作者:孙磊 王文杰 单位:崇信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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