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基层服务成为医务人员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

发布时间:2013-11-30  | 浏览:

南报网讯 近日,江苏省政府网站发布了省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三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不断提升基本医保质量;二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进一步扩大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三是着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努力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到2015年,江苏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目标有: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80%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均达到75%左右。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上年度当地职工年均工资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新农合达到上年度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以省辖市为单位,乡镇、村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当地门急诊总量的比例稳定在80%以上,50%左右的住院服务由乡镇卫生院提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量占当地门急诊总量的比例稳定在45%以上。

此外,"十二五"期间,江苏省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医务人员到基层服务。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严格实施县级以上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一级职称前到基层服务1年以上才可进行职称评审的制度;鼓励城市大医院退休医生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执业,其原单位的退休待遇、单位福利和医疗保障均不受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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