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的“身份证”丢了,咋整?

发布时间:2014-09-03  | 浏览:

  《历史转折中的邓小平》持续升温,“改革”重又成为热门话题,虽然久未看电视,西门还是忍不住搂了几眼,并禁不住想八一八历史上的那些改革总设计师们。

  先从战国时候的秦国大良造(相当于总理+总司令)商鞅开始吧。为啥呢?毛主席云:商鞅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彻底的改革家,我云:商鞅开创了万恶的身份证制度。

  且不说我曾经丢过两次身份证,为了补办,大老远从北京窜回南京(幸好丢得早,买火车票还不用身份证,要不咋整);就说最近感冒,想去药店买盒泰诺,营业员告知:没带身份证不让买。这叫什么事啊!我像“炼冰”的吗,高中就数化学最差了,悻悻然打道回府继续靠白开水和蜂王精对抗感冒君。

  有时候疗效最好的不是药,而是比较。想到在2000多年前的一个深夜,伟大的身份证制度开创者商鞅也和西门一样吃了闭门羹,我的鼻子顿时豁然开朗了很多。

  商鞅也用身份证吗?没错。作为“秦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以及“具有秦国特色封建主义道路的开创者”,商鞅发明了“照身帖”(古代的身份证),用以对民众进行“360度无死角管理”。商鞅主张依法治国,重刑厚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然没理由不给自己发一张编号为0000002的身份证(0000001号肯定是他的老板秦孝公了),没成想到头来给自己下了个大套。

  秦法是这么规定的:“旅店不能收留没有照身帖的客人住宿,否则店主与奸人同罪。”这个罪有多严重呢?“不告发奸人的处以腰斩,匿奸者本人除腰斩外,其全家财产还要被充公。”商鞅其时已被全国通缉,自然归入了“奸人”行列,没带身份证就想住店,门都没有(店主可不想掉脑袋)。幸亏店主没认出商鞅,不然告发的话还能有赏(秦法规定:“告发奸人与斩敌首级受同样赏赐,晋爵一级”)。

  商鞅死后,新法并没有废除,先前的太子现在的秦惠文王虽然对商鞅不感冒,但作为大股东的他,对商鞅变法造就的强大秦国还是很感冒的。毫不客气地说,商鞅的变法为后来秦统一六国,建立中国历史上首个封建王朝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真正开创了具有“秦国特色的封建主义道路”。

  2000多年后,毛主席追古抚今,感慨不已:“商鞅的改革不仅限于当时,更影响了中国数千年。”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文革期间,解放军某部在陕西合阳县修建营房时,将商君墓夷为平地,估计是当作“牛鬼蛇神”破掉了。看来很多事,很多话都是此一时,彼一时。

  商鞅死了,留下一个千古谜团:商鞅的身份证上写的是哪个名字。这还用问,不就是商鞅吗?我也希望答案如此,但历史却给我们布下了迷魂阵。商鞅是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黄帝就姓姬,这应该是中国最古老的贵族姓氏了),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获封于商地,号商君,故又称之为商鞅。商鞅身份证上用的是哪个名字,大家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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