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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论文发表环境责任保险费率制度

发布时间:2018-11-15   |  所属分类:保险: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这篇保险论文发表了环境责任保险费率制度,环境责任保险是随着环境污染事故的频繁发生和公众环境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由公众责任保险(简称CGL)发展而来的。在以美国为首的工业发达国家,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已进入较为成熟的阶段,不但在分散排污企业环境风险、保护第三人环境利益和减少政府环境压力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还强化了保险公司对企业保护环境、预防环境损害的监督管理。

保险论文发表

关键词:保险论文发表,环境责任保险费率,环境责任保险

一、 前言

截至目前,我国环境责任保险的发展依然非常缓慢,关于环境责任保险的基础性研究比较落后,环境责任保险费率制度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本文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尝试提出一种考虑风险分级和无赔款优待的环境责任保险的费率厘定机制。

二、 环境责任保险先验费率厘定

对于环境责任保险,采取的是“不盈不亏”原则。收取的毛保费的公式:

毛保费=纯保费+费用附加+利润

纯保费=期望年索赔成本

以下给出的是环境责任保险纯保费的费率厘定方法,保险公司的费率厘定一方面要征收足够多的保费以覆盖其保险责任,另一方面试图在投保人之间公平地分担保费。为达到这个目的,通常采用经验费率的办法来确定保费。经验费率厘定,也就是在确定投保人的保费时,要考虑个人的索赔经验。即首先使用某些先验分组变量对被保险人进行分组,形成若干个相对同质的风险集合,并厘定各组的先验保费;然后在此基础上根据被保险人的经验信息对其每年的续保保费进行调整,形成后验保费。

由于不同的环境责任保险险种,风险的性质各不相同,应分别厘定。我们这里以水污染责任保险为例。现在国内很多学者已经达成了共识,那就是对环境责任保险按照企业所属行业的不同收取不同的保费。笔者认为,只按所属行业一个分级变量来进行划分未免有些笼统,不利于风险的细化。除了行业之外,企业所在区域情况也是决定环境污染损失大小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所以首先按照行业、地区这两个变量建立一个先验费率表。在水污染责任保险中,对于水污染高危行业、一般行业与轻危行业的分类如表1所示。

地区的划分则按照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分为环境敏感区和非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区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区域:一是需特别保护的地区: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经县一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等。二是生态敏感与脆弱区:沙尘暴源区、荒漠中的绿洲、严重缺水地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态系统、天然林、热带雨林、红树林、珊瑚礁、鱼虾产卵场、重要湿地和天然渔场等。三是社会关注区:人口密集区、文教区、党政机关集中的办公地点、疗养地、医院等,以及具有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等。非环境敏感区是指除环境敏感区以外的地区。

有的时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同属于一个行业的企业,由于采取不同的环境保护措施,他们排放污染物的数量也大不相同,发生污染事故的概率也有很大差异。将这样风险不同的企业收取相同的费率,会使采取环保措施的企业丧失防灾防损积极性,没有采取环保措施的企业不能产生防灾防损的动力。然而,防灾防损措施可操作性差,不易内化为费率的衡量。因此,笔者认为,可以按照各企业排放污染物质的数量划分不同的标准。化学需氧量,即水体中能被氧化的物质在被氧化时消耗的氧气量,可以被看成水体污染程度的一个衡量指标。这样在行业的基础上,又可分为如表2示。

由此,得到关于行业、地区、企业污染程度三个变量的先验费率表,如表3所示。

如表3所示,r代表在非环境敏感地区、轻危行业同时也是污染程度轻的企业所要缴纳的先验费率,它也是表中最低的费率。通过该表,得到各企业投保水污染责任保险的先验费率。

以在非环境敏感区、轻污染程度的轻危行业为例,我们给出它的纯保费费率r的厘定过程:

纯保费=期望年索赔成本(3)

纯保费=年索赔次数的均值×索赔额均值(4)

P=E(S)=E(N)E(X)(5)

P代表纯保费,S为年索赔成本,N代表年索赔次数,X代表一次索赔的索赔额。

由于索赔次数与索赔额是由不同的因素决定的,下面我们就需要分别得出索赔次数与索赔额的均值的估计。值得注意的是,我们是对突发性的水污染责任风险厘定的费率,渐进性的污染风险不在承保范围之内,也不满足下面给出的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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