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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如何做好社区消防工作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城市管理: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摘要:近年来,我国社区建设发展较快,但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自我管理水平未得到及时发展,致使社区火灾高发不降,社区火灾占火灾总起数的40%左右,因此抓好社区消防工作,改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不仅能保证社区防范能力的提高,而且对建立社区的消防安全防控体系,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社区消防、安全、建设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建设迅猛突进,社区概念应运而生,初步建立起了社区服务体制。与此同时,一些从政府和企业分离出来的社会职能,转由社区来承担,因此社区消防工作成为了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社区消防建设既是适应城市社会管理体制的需要,也是构筑社区消防安全屏障的当务之急。但是由于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自我管理水平未得到及时发展,致使社区火灾高发不降。据统计,我国社区火灾占火灾总起数的40%左右。因此抓好社区消防工作,改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不仅能保证社区防范能力的提高,而且对建立社区的消防安全防控体系,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就目前而言我国的社区消防工作还不够完善,社区消防工作还存在诸多的制约因素。

(一)缺乏行之有效的社区消防管理制度,职责不明确,社区防火组织不能真正发挥作用。虽然建立了防火组织,但其工作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业消防培训,对消防工作普遍存在不懂、不会等问题。致使社区消防工作不能得到良性运转,无法落到实处。

(二)社区消防基础建设薄弱,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没有社区消防建设经费开支,驻区单位没有投入消防建设的法律义务,造成社区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器材配备、消防宣传活动因资金缺乏难以落实,除新建小区外,大部分社区尤其是老居民住宅小区普遍存在消防设施器材不足和消防通道不畅问题,小区内未设置消火栓和未配置灭火器材的现象比较突出,有的小区甚至没有基本的消防水源,投入少,失修、失管现象突出,在发展上没有创新,工作缺少活力,一旦发生火灾,就难以进行火灾初期的有效扑救。

(三)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人们对消防的了解只是通过日常生活中的接触和单位的培训,缺乏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导致社区居民整体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淡薄,自防自救能力普遍较差,甚至有的居民对消防常识一无所知,各相关部门虽投入大量精力、人力、物力、财力,但社区消防工作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实际效果,结果是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只是走过场,搞形式,社区居民受到的教育不多,成效不大。

三、针对当前社区消防工作存在的很多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社区消防工作的对策。

(一)促进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网络的建立。

社区消防工作由过去单纯的消防部门单独管理应上升为政府、社区和辖区单位共同管理。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公安部门监督、社区统一管理、消防安全自治\"的工作思路,依靠社区力量,整合社区资源,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构建社区群防群治网络,在组织上抓好社区消防建设。各街道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担任主任,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驻社区有关单位人员参加,负责社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社区居委会则成立由居委会主任、社区民警、居民小组长、治安巡逻员组成的社区消防工作小组。这两个组织均应当明确各自的职责,定期召开消防会议,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进行消防宣传,建立消防业务档案等。

(二)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在居民住宅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中,各级政府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在辖区的公共部分建立与实际相适应的防火灭火设施。在城市中居民住宅区的消防水源、消防通道和水系统都要落实到位;一些城市的老城区,电气线路老化,已经不适应现在用电量大的实际,政府应当及时地为居民更换老式电气线路;对于部分耐火等级比较低的农村居民住宅,要坚决地采取措施,推行农房改造;对于干旱缺水的地方,要修建合适的消防水池,以备不时之需;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为居民家庭配备小型家用灭火器,比如青岛市的部分社区就为每户家庭都配置了灭火器。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资金问题成了最大的困难。可以采取集体拿一部分,居民自筹一部分,政府补贴一部分的三方筹资方案。

(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和教育。

目前我国国民消防安全素质还远远不能满足和适应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用火不慎和违章操作,值班制度形同虚设,消防设施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等,是近年来社区火灾频发的重要原因。因此,重视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整体消防安全素质,就成为一项极为迫切的任务。

要督促落实《消防法》赋予居民委员和村民委员会消防宣传教育的责任,把消防宣传的责任落实到所辖区域居民的生活中。人类现己进入信息和知识时代,在宣传形式上应大力引进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消防宣传的数字化、网络化建设,教育内容与现实同步动态变化,努力实现宣传效能的几何级数或裂变式增长。

按照《消防法》规定要求,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部门宣传消防安全义不容辞。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该积极与这些部门协调,并与消防执法机构密切配合,构筑消防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大众传媒速度快、受众多等优势,定期播发消防公益广告或防火灭火基本常识,披露群众关注的消防热点问题和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重特大火灾案例,曝光违法违章行为,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扩大媒体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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