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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建设与土地集约利用浅析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城市规划: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摘要:小城镇作为城市与农村之间的过渡节点,对于推进我国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至关重要。而作为主要生产要素的土地资源,对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的支撑与制约作用是其他生产要素所不能比拟的。因此深入研究小城镇的土地利用,就成为小城镇建设和发展中最重要且十分关键的问题。

关键词:小城镇建设 土地集约利用 问题 对策

引言

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在最近不到10年的时间内,耕地减少了1亿多亩。因粗放用地造成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滥占耕地的经济增长思路,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运行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中央领导曾多次强调,要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土地资源管理的新机制,全面落实土地管理的各项措施,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因此,当前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已成为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建设主管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2005年6月召开的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地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也在轰轰烈烈地开展。在此形势下,目前国内外土地集约利用理论与方法的研究进展有待于疏理,以此促进我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研究的创新与深化。有鉴于此,本文拟对小城镇土地集约利用的进行简单的探讨。

1.小城镇建设中存在的土地利用问题

1.1土地利用粗放,违法用地现象普遍

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由于缺少合理有效的调控、约束手段,土地资源长期以来不能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资源来对待,从而导致建设用地过多地采用了粗放式外延扩张模式,使不合理占用和浪费土地现象十分普遍,出现了\"多征少用、早征迟用\",甚至\"征而不用、占面不用、好地劣用\"等现象,极大地浪费了土地资源。

1.2随意更改规划,忽视其法律约束力

目前,相当一部分建制镇,尤其是国家级或省市级试点镇,都有档次较高并具有超前性的城镇规划,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用地规划的现象相当普遍。主要表现在:一是党政领导对城乡规划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经常出现外商指到哪里就开发到哪里的现象:二是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多以领导意图为主,随意性较强,有规不依成为非常普遍的现象,失去其原有的约束效力。这种现象不仅使小城镇建设失去了可以遵循的准则,也导致大批肥沃良田转变为建设用地,严重影响了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3乡镇企业布局分散。建设用地骤增耕地锐减

我国大多数乡镇企业是以自然村落为依托发展起来的,具有明显的地域属性,零散分布于农村周边。而这种分散布局直接导致了农村大量从事非农业生产的人口离土不离乡,难以转移到城镇。使得我国小城镇呈现出数量多、规模小的格局;同时乡镇企业之间难以实现公共基础设施及相关资源条件的共建共享,集聚效益不明显。

1.4用地结构不合理。土地利用率低

一个地区的用地结构直接反映了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走向,而据调查显示,在我国大多数小城镇的现状用地中,居住用地比例过大,公共设施用地、绿化用地等比重较小,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完善,这样的用地结构根本无法承担小城镇的功能和定位。此外,小城镇内部各类用地相互穿插、功能分区混乱、土地利用无序等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对居民的生产和生活造成不利影响,也会造成开发强度偏低、土地利用率低下、生态环境差等后果。

2.土地集约利用的途径与措施

2.1科学规划,合理管理

规划被认为是城镇建设的龙头,科学的规划和严格的实施,对于城镇的合理发展布局和土地的集约利用都能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通过近几年的发展表明城镇建设正在朝着土地集约利用方向发展,但也表现出一些不足之处。如对土地浪费现象缺乏强制性管理措施,村镇规划处于落后或停滞状态,多数村庄规划属于空白。而且在近几年,由于城镇经济的发展迅速,已编制的规划明显落后,已失去其\"指挥棒\"的功效。相对于城市(镇)来讲,乡一级的规划重视力度还不够,同时需要相应的技术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应重视和加强对乡镇土地利用及其相关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2.2发挥市场机制,调控土地供给

市场机制是集约节约用地的内在动力。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全面实施土地市场化战略,改革土地流转方式,加强规划引导控制,规范土地开发利用,提高集约利用水平。佛山市在2001—2005年国有土地出让案例中,共有142例土地出让,其中协议出让为118例,土地平均价格为271.27元/m2;挂牌出让9例,土地平均价格为373.03元/m2;拍卖14例,土地平均价格为452.32元/m2。可见,协议出让在土地的买卖中仍占有很大的比例,土地价格相差较大,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不明显,今后的发展要力求使政府工作人员最低限度的运用自由量裁权,尽量通过市场机制对土地进行调节,控制土地流失,并使其利用结构合理,提高土地集约度。

2.3内部挖潜,盘活存量土地

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推进集约和节约用地,是严格土地管理的重要环节。过去,用地的观念是,对于建设用地的需求,主要着眼于新占地。现在,必须转变固有观念,着眼于存量、低效建设用地的挖潜。以佛山市为例,通过积极开展土的整理,根据相关的调查资料显示,仅居民点整理一项,就增加农用地面积46.43 hm2,其中耕地41.50hm2。对于闲置土地和供而未用土地,政府应积极的进行置换或回收,使其盘活,充分利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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