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火灾应急照明设计的一点心得体会(2)
当单台集中应急电源( EPS) 的功率大于05KW时, 经济成本一般低于自带电源型应急灯。对于一般多层建筑而言, 应急照明灯数不多, 装设较分散, 设计时适宜采用自带电源型应急灯作为火灾应急照明; 对于高层建筑等应急灯数量多且比较集中的场所, 考虑到成本与维护, 适宜选择集中或分区集中设应急电源。
3.2 应急照明线路的敷设应注意的问题
应急照明如果线路敷设方式、敷设的路由及线路的保护不当时, 将给应急照明供电的可靠性与控制带来诸多不便。敷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3.2.1 应急照明的配电干线和支线, 不得与正常照明线路共管、共槽敷设。但自带蓄电池灯具的支线除外。
3.2.2应急照明配电箱应与正常照明配电箱分开设置, 自带蓄电池灯具的配电箱除外, 并设在无火灾危险场所。
3.2.3 火灾应急照明的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保护, 当暗敷时应敷设在保护层大于30mm的非燃烧体内, 明敷时, 保护管、线槽和桥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3.2.4应急照明应按防火分区划分, 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在建筑电气设计中, 应急照明因其特有的重要性和政策性而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但如何使应急照明设计严格地执行好国家的标准和规范, 还需要在今后的工程实践中进一步探讨。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可见火灾应急照明设计是一项细致严谨的工作,必须认真思考,细致作图。虽然有些差错不一定违反\"强条\"但一个小小的疏忽,在火灾时也可能酿成严重后果。一个完善的应急照明,可能为逃生者赢得宝贵的时间,相反也可能失去获救的机会,这绝不是危言耸听之说,无数惨痛的事实和教训警示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去面对每个工程设计。在设计过程中,我们要熟练的运用各种规范,使得我们在设计过程中减少错误,同时合理经济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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