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称论文发表浅谈宪法对统一战线发展价值(2)
这一修改,使非公有制经济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从“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战线的重要对象———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则深深地感受到其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利益得到了根本大法平等地保护。此次宪法的修改极大地增强了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信心,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迅猛发展。
(四)2004年宪法修正案是改革开放以来统一战线的重大发展和完善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经济主体多元化产生了政治主体的多元化。而调动社会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引导全国各族人民、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正是统一战线的工作宗旨。为此,通过宪法修正案适时完善统一战线的内容,为社会各界都来重视统一战线工作、保障统一战线法宝作用的发挥而提供强有力的宪法依据就显得极为重要。
对此,统一战线的各界人士除了通过政协会议参与宪法的修改讨论外,胡锦涛总书记还在2003年8月,专门主持召开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的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在充分发扬民主、党和全国人民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十届二次会议通过了2004年宪法修正案。
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十九条规定: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第二句修改为:“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据此,新时期发展起来的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的从业人员在内的新的社会阶层,在国家生活中的政治地位以宪法的形式正式确定下来。
使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以来对新的社会阶层的经济与政治态度统一起来,确认了我们党统一战线理论的创新成果。宪法的这一变化,还使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由劳动者、两种爱国者,扩大为劳动者、建设者、两种爱国者的广泛的政治联盟。这是宪法自改革开放以来对统一战线的重大发展和完善。
二、统一战线入宪后这一法宝的巨大作用
强调统一战线在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了“四个必然要求”:“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为我国发展争取良好国际环境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必然要求。”
统一战线具备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最雄厚的资源优势,并在各个时挥着凝聚人心与力量的作用。在历史长河中,不论是在中华民族生死存亡之际,还是建国初期百废待兴以及改革开放建设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统一战线时刻与祖国的命运紧密联系。
党和国家只有重视、把握住统一战线这个重要法宝,上下齐心,拧成一股合力,才能应对改革、发展中的各种挑战。“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就不可能最大限度地把全民族一切爱国的进步的力量团结和调动起来,去实现我们共同奋斗的目标。”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革命和建设的重要法宝.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是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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