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评职论文发表浅析青少年犯罪预防研究(2)
发布时间:2014-09-17 | 所属分类:法律史: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四)社会因素
在20世纪初,意大利着名犯罪学家菲利便深刻地指出:“自然和社会环境,借助于行为人先天的遗传和后天获得的个性倾向,及其他偶然的刺激,必然决定一个时段,一个时期的犯罪在质和量上的程度。”当然也包括青少年。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追求物质金钱的欲望及腐朽思想严重侵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价值观凸显,经济收入的差距扩大,由此人们的欲望就失去了禁锢,青少年心理上的不平衡诱发了他们为获不义之财疯狂作案的欲望。非主流文化和西方文化乘虚而入、网络媒体低俗文化的负面影响,这些人生观还没有成熟的青少年缺乏辨别能力,崇拜所谓的“英雄”,通过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盲目效仿。使得社会文化娱乐场所成为滋生青少年犯罪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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