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房地产项目施工联合验收存在的不规范现象及对策探讨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房地产: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一、联合验收的意义

  1.1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推行联合验收制度,对于切实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防止房地产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行政许可取消后出现管理的真空,促进房产企业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土建施工验收合格后的公共设施及配套工程的质量控制,防止交付后出现配套设施工程出现无人管理,开发项目范围内环境差,绿化以次充好,水土流失,容积率超标等一系列问题,交付购房者一个满意的产品,有必要进行开发项目的施工联合验收。

  1.2联合验收的范围:开发项目地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辅助工程和公共设施及配套工程。

  1.3联合验收参加的部门:发改委、建设主管部门、市政、园林、绿化、污水、国土、规划、环保、水利、人防、气象、电力、消防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物业、电信等配套服务部门。

  1.4联合验收的牵头部门:有些地区为发改委,有些地区为规划局,不一而同。

  1.5施工联合验收的主要内容:

  1.5.1项目开发计划的执行情况;

  1.5.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各项规定执行情况;

  1.5.3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及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社区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

  1.5.4涉及公共安全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垃圾及临时设施的清除,绿地率及绿化的配套,道路(包括人行道)及雨水管的铺设,供水及排水管道的安装,燃气管道安装,物业管理用房的落实,建筑节能的落实,工程技术及经济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等;

  1.5.5消防设置及消防等的安全保障;

  1.5.6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安全保障;

  1.5.7人防设施的安装质量情况;

  1.5.8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

  1.5.9项目开发\"三同时\"的落实情况;

  1.5.10供电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

  1.5.11信报箱、垃圾箱的数量,电梯设施的安全运行等。

  二、联合验收存在的不规范种种现象

  联合验收作为维护购房户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验收屏障,确实起到了有效防护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环节多,涉及的部门多,相应涉及的参验人员也多,期其间鱼龙混杂,种种不规范现象应运而生;

  2.1按照联合验收的规定:消防部门要进行消防设置及消防电气等方面的验收,消防部门也派人到现场进行了验收,提出来一些需整改的问题,但关键还需要房产公司赞助,不出赞助费,工程做得再好也通不过,赞助费的多少依据项目大小来定,变换名目收取费用。

  2.2一般房产项目需设置配电房或配电室,配电涉及公共安全问题,电力部门对供电系统验收比较严格,先后需经过三个大的环节,第一环节是设计图纸的审查把关,第二环节是配电房土建验收,第三环节为最终验收,包括预验收及正式验收。第三环节验收涉及供电部门较多,涉及设计、生产技术,调度,仪表安装、运行维护,客户服务等部门。

  2.2.1由于部门多,对同一问题存在认识上的不一致,会导致房产公司无所适从,如配电房的计量室与变压器房的分隔,供电生产部门选用栏网分隔,房产公司按其要求分隔好,仪表部门说不行,需用轻质砖隔断,房产公司只得拆了栏网,再去砌隔断。部门之间缺少有效沟通,影响项目的正常进展。

  2.2.2由于部门之间人员相互之间以前存在芥蒂,在同一项目上碰到一起,对一些非主控项目,往往拿非主控项目出气,甲部门认为可以通过验收,乙部门偏偏说不行,弄的房产公司很被动。

  2.2.3一些开发项目配电房可能存在先天不足,如柱的尺寸偏大,线管布置位置不恰当等,一些验收人员抓住这一缺陷大做文章,要求房产公司又是请吃饭,又是请唱歌、洗脚等不一而足,开发商只得忍气吞声。

  2.2.4由于垄断性,一些验收人员对一般项目的验收,总找缺陷,多次验收,重复、反复验收,弄的房产公司无可奈何。

  2.3公共配套设施的验收涉及市政,环保,水利,园林,供水等部门,报建的时候相关部门已熟知情况,并有相关批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忙的缘故,没有时间来具体指导,缺少中间环节,在最终联合验收时才出现。由于缺乏对中间环节的了解,往往会提一些不该提的问题,如某一项目设计为地埋式化粪池,验收人员非要挖开来看,验证是否设化粪池,挖填土方工作量很大,破坏原来的绿化。结果确有化粪池,弄得很尴尬。

  2.4绿地率及容积率的验收

  一般开发项目,绿地率会出现偏小,容积率出现偏大的现象,为了攻克突破规划指标的难关,开发项目的经办人员会想尽办法攻关,有些部门办事人员在金钱等诱惑面前会失去自控力,会自觉协助房产项目如何做造假过关,领导一不小心,把关不严,也就糊里糊涂过关了。

  三、产生不规范现场的原因分析:

  上述种种不规范现象的产生,可能由于设计考虑不周,存在先天硬伤;也可能建设方对测绘规范、施工规范、法律法规等不熟悉,无意间放松对规划指标不能突破的把控;也可能施工方存在工法不到位,施工质量有缺陷;也有可能一些房产开发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有意降低质量标准,突破规划指标,追求以利益最大化。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www.uuqikan.com/fangdichanlw/1504.html


上一篇: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登记问题探究
下一篇:浅谈如何加强房地产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