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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论文发表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课程实践研究(2)

发布时间:2016-01-04   |  所属分类:教育学: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互联网+”的核心内容就是利用互联网平台为社会各个领域提供有效服务,教育领域也不例外。互联网的普及以及高效性已经让众多行业和领域开始了变革,而对于开放教育教育法学课程实践而言,更需要依托互联网的优势,有针对性,有选择性的进行。通过设计实时在线模拟法庭、在线仲裁、在线调解等版块,让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在参与模拟的过程中,学生可以进一步巩固所学知识点,还能彼此进行交流,更能提升其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2 积极利用网络交流平台,分层次、有针对性的安排实践内容

我国已全面进入互联网时代,人们交流的工具有多种,在线交流成为了主要渠道。如微信、QQ等软件的出现,使得彼此之间的交流距离更为缩短了,并且其参与的群体日益庞大,社会影响力也不断提升。可见,通过积极利用网络平台开展课程实践,必能提高学生参与的数量。当然,网络交流平台的使用也要针对不同的受众,要分层次的进行。无论选择哪种在线交流平台,都要因材施教,真正体现课程实践的意义,达到课程实践实际的目的。

3.3 全面开发在线模拟软件,进一步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法学专业的课程理论知识较为枯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往往是偏理论、轻实践,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欠缺。究其原因之一便是知识不直观,缺乏实践机会,因此全面开发在线模拟软件十分必要。通过开发实践游戏软件,让学生在游戏中模拟律师、法官、检查官、当事人,可以激发其参与的积极性,真正做到寓教于乐。

3.4 及时整合相关网络资源,为课程实践提供支持服务

当前的时代是一个大数据时代,强调的是数据的共享,而对于网络优质教学资源的整合正是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的一个体现。网络教学资源的整理并非盲目的照单全收,而是需要比较、提炼和总结。例如,美国哈佛的公开赛介绍美国的宪法,我们可以吸取其精髓,而并非是全部照搬,因为分属法系不同。若是一味照搬,最终的结果肯定是四不像,反而失去了借鉴的意义。而网络优质资源的整合还要着眼于课程实践设计,要一切从课程实践的设计和目的出发,保证知识点考核的全面性。

综上所述,以“互联网+”为背景,通过对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课程实践现状的分析,提出了四项解决措施,非就能达到毕其功于一役的目的,一些教学实践上的深化改革,还有待深度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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