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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期刊投稿经济转型背景下中小企业的平等法律保护(3)

发布时间:2022-09-17   |  所属分类:经济学: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三、中小企业平等法律保护制度之完善。

1.完善配套立法形成完整法律体系。

可学习发达国家特别是日本的中小企业立法模式,在《中小企业促进法》这一基本法的基础上,制定配套的立法,尽快制定配套措施和相关的政策法规,把基本法的原则性条款具体化,并真正落到实处,真正使我国的中小企业立法体系科学化、完备化。同时,可借鉴日本的成功做法,考虑在国务院部委(如商务部等)下面,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中小企业政策法规的拟定、宏观调控管理等工作。

2.完善《中小企业促进法》的立法原则、体系和内容。

第一, 在立法原则上应明确法律与国家政策之间的界限,既鼓励中央、 地方各级政府出台宏观性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又要防止过多地依赖政府行为,特别是防止地方政府为了保护地方利益而侵害异地中小企业的现象发生。 第二,应将立法重点放在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服务职责上,并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自义务。 第三,应明确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的区别,并分别予以规范。 第四,应规定市场准入制度,对中小企业的法律地位和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的规范和引导,并努力规定实质性的促进措施,并使立法具有可操作性。

3.加强《反垄断法》的公平保护。

第一,建议取消特殊保护和垄断豁免制度。 行政性垄断比经济垄断更加可怕,设置特殊保护和垄断豁免制度,将对中小企业造成巨大损失,甚至将其推向破产的边缘。 为此,建议修改《反垄断法》的总则部分,排除一切垄断豁免制度,同时取消对国有大型企业、垄断性企业的各种政策、融资等优惠政策,将其和中小企业置于同一条竞争起跑线,真正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 第二,《反垄断法》仅有 57 条的粗疏规定,不足以构建一套完整的反垄断法律体系,严重制约了《反垄断法》的可操作性。 建议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例如,欧盟反垄断规则在欧共体条约第 81 条到第 88 条进行了规定,而在欧盟自己编辑的“主要文本汇编”中,就涉及 24 个实施细则和相关指南,厚达 380 页,字数超过 30 万。⑨。

4.完善金融、民商法律制度。

第一,建议完善银行业主体准入制度,加快金融改革步伐。修改《商业银行法》,降低银行业主体的准入资格,适当放宽社区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准入标准,为中小微企业创建以主体信用为核心的融资渠道;制定《合作社法》,为合作性银行机构提供基础性法律规范。同时,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促进民间资本参与中小型金融机构改造,加快银行利率市场化⑩,倒逼金融机构为在剧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而关注和服务中小企业顺利融资。 第二,加强民间融资监管,明确企业之间资金拆解的法律依据。促进灰色民间融资规范化、公开化、机构化、组织化,使灰色民间金融在政府的监督和法律的约束下,公开、规范、有序的发展,防止其滑向黑色金融。同时,从法律、经济、金融改革的角度来看,我国立法应当承认企业间的资金拆借合法,认定其有效,允许公司将富裕资金拆借给他人,从而促进社会整体资金高效率流转。第三,完善《担保法》,或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法》,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问题做出具体规定, 为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同时,以立法的形式鼓励更多的民间资本组建担保够公司等中介机构,有效缓解中小企业抵押、担保难等问题。 □注释:

① http://www.iresearch.com.cn/html/consulting/others/DetailNews_id_65361.html.

②包锡妹:《中小企业法律界定标准初探》,载《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0 年第 19 期。

③余惠芬:《中小企业标准的理论分析》,载《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 年第 27 期。

④ http://wenku.baidu.com/view/62e1e51652d380eb62946d95.html.

⑤ http://www.zj.xinhuanet.com/newscenter/focus/2012-10/13/c_113360851.htm.

⑥张克先:《日本中小企业法规选编》,北京法律出版社,1985 年版,第 7 页。

推荐期刊:《福建中学数学》(月刊)创刊于1958年,是由福建省教育厅主管、福建师大数学系主办的面向中学数学教学的普及性的学术性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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