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劳保法期刊论文发表公估公司在保险市场中的作用研究(2)

发布时间:2014-08-08   |  所属分类:劳动社保: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保险市场开放之后,人保、太保、平保“三足鼎立”成为历史,国内外资本直接或间接参与了竞争,市场争夺空前激烈,“以低费率打动投保人”一度成为国内保险人竞争的主要手段,致使赔付率不断攀升,利润率不断下降。惨痛教训使保险人认识到,不考虑风险、仅注重市场占有是行不通的。聘请公估公司对拟承保资产进行风险评估,听取公估公司的专业意见是十分必要的。“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是公估公司的另一主业。籍借强大的技术力量,对拟投(承)保资产进行风险评估,对标的所面临的、尚未发生的和潜在的各种客观风险进行识别、估测、鉴定。

  在此基础上,结合其他因素综合分析,对风险的性质、风险发生的条件、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等做出科学的判断,确定标的的风险等级,然后根据标的的危险等级,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来预防和控制风险。就“哪些资产应投(承)保”、“应投(承)保什么险种”等具体问题提出专业意见,为保险人、被保险人科学地投(承)保提供专业指导。两年前在国内,企业投保前先聘请公估公司进行风险评估是极少的,而今,尝到甜头的企业表示:风险评估是了解资产状态的好办法,应将之日常化。现实中,有了公估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确定投(承)保范围、险种、费率有了科学依据,保险双方当事人保险合同的签订往往会更顺利、更有效率。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介部主任雷洪生认为,中介机构近几年从无到有,展业和理赔专业优势越来越得到认可,这和保险业自身的发展、保险公司经营策略的逐步改变是分不开的。保险公司开始对成本、质量、社会效益三个因素进行权衡比较,考虑与中介合作,试着用“两条腿走路”。公估公司的效率与专业亦已逐渐赢得保险人、被保险人的尊重,“理赔请公估”在我国某些发达地区(如深圳)已形成制度性安排。随着保险市场的不断完善,我国公估公司将如国外公估公司一般,在保险市场中起到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我国保险市场的完善、民族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www.uuqikan.com/laodongshebaolw/7846.html


上一篇:劳动法评职论文发表新劳动合同法的变化研究
下一篇:中文核心期刊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财政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