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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杂志之森林防火措施(3)

发布时间:2015-06-05   |  所属分类:农业工程: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2.7加大依法治火的力度

  2.7.1从观念上转变森林防火工作方法和态度。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已经习惯于用行政手段管理防火工作,没有足够重视法律手段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调控能力和力度。大部分群众把防火高风险期进山采野生植物、祭拜、烧荒、野炊等行为视为习惯,不能从法律的角度看待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改变此种陈旧观念,加强法制教育,依法制火。

  2.7.2坚决做到依法治火。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以法治林。在现阶段,依法治火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法不依、违法不纠、执法不严的问题,特别是对火灾案件查处不力。各级部门要紧密配合,执法人员的素质要进一步提高。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犯罪就抓,决不姑息迁就,更好地为林区防火工作服务。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依法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涉火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对因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或贻误扑火时机、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当地党政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8提高林分的防火能力

  在易发森林火灾地段,如人为活动频繁、上坟烧纸地区、农田边缘的林分等,种植一定比例的防火树种,增强森林的自身防火功能。在容易受到人为活动影响的林分,特别是在山下道路边的树林,混交种植一些阻燃性能较强的树种,以增强森林自身的防火功能,降低发生森林火灾的风险。据报道,防火树种达到25%~30%的比例,林分自身的防火功能能够得到较好的体现[6]。

  2.9实施炼山造林

  实施有条件地炼山造林,否则会使杂灌太多、整地造林难度太大,而且造林效果差,不利于幼林生长,严重影响人工商品林的经济效益。为防止炼山造林引发森林火灾,研究制订安全炼山的技术条件(标准),如适宜的气象因子(风力的大小、风向、空气湿度等)条件、需要的隔离带宽度、守护人员的数量等技术指标。

  2.10 修建农(田)林(分)间的防火带

  实践证明,仅仅靠严禁“烧田坎”的一刀切的做法,防火效果不甚理想。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另一方面应该采取标本兼治、疏导的方法,在路边做好防火的技术处理,即在山脚下有农田的地方,沿农田与林分交界处靠林分一侧修建一定宽度的防火带。

  3参考文献

  [1] 陈润饮.浅谈山区森林防火的原因分析及对策[J].中国科技博览,2010(27):250.

  [2] 马英.浅析黄家寨森林防火中的难点和防范措施[J].青海农林科技,2010(2):84-85,92.

  [3] 张运生,张思玉.广西百色森林防火对策研究[J].防灾科技学院学报,2010,12(2):10-12.

  [4] 王春华.国外森林防火经验谈[J].林业劳动安全,2010,23(2):46-48.

  [5] 杜小茹,卢玮,徐婵娟,等.长青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种业,2010(3):19-21,13.

  [6] 张忠禄,王福成,冯巨文.林区护林防火措施与成效研究[J].中国林业,2010(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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