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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期刊网对农业基础设施进行投资的策略(2)

发布时间:2015-04-08   |  所属分类:农业经济: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2.农业比较效益低,投入缺乏补偿机制,影响农业基础设施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农业比较效益低导致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机制的致命弱点是缺乏投入补偿机制,通常是只有投入没有产出或少有产出。这与农业的高风险、低收入的产业特征密切相关。由于黑龙江省农业经济市场化程度较低,农业的自我积累功能低下,积累效益差,造成农业基础设施资金投入后的资金不能迅速有效地聚集成回流,补偿机制无法运行,银行作为投资主体投入的积极性受到打击。农业银行和农业信用社,真正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服务配套的信贷资金还不到信贷总量的45%,就是名义上的农业投入基础的资金也由于农业比较利益低,而不得不投向非农产业。与农业相关的一些工商业和服务业,由于商业趋利行为的作用,通过各种行为剥夺农业利润,造成农业投入资金的大量外流,进一步分散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量。

  3.耕地质量下降、农田水利建设落后,能源增长缓慢问题依然是黑龙江省农业基础建设的薄弱环节。发展现代农业,离不开良好的耕地资源、水利设施和充足的能源。由于自然灾害和农业污染的严重影响,黑龙江省耕地质量正在下降,现在全省中低产田面积达610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54%,其中水土流失面积500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44%。此外,黑土流失和严重退化、土地盐渍化和沙漠化现象严重,每年因水土流失减少的粮食产量达20-40亿公斤。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看,小型水利设施的缺乏导致井灌水稻面积比重低。黑龙江全省已建成小型农村水利工程26 704处,工程配套率只有70%左右,完好率只有60%左右,设计灌溉面积653.3万亩,实际灌溉面积199.7万亩,仅为设计能力的30%[4];2007年黑龙江省有效灌溉面积占粮食播种面积只占三成以下。水田发展布局又不尽合理。黑龙江省中部地区水田面积高度集中,东部的三江平原井灌水稻面积占73%,西部受干旱制约,井灌水稻1980年几乎为零[5]。此外,从农业能源存在的问题看,电力增长缓慢。黑龙江省农村用电量2000年27.5亿千瓦时,2001年28.7亿千瓦时,2002年29.4亿千瓦时,2003年30.7亿千瓦时,年增长率不到5%[5]。

  三、政策建议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将“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作为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任务之一。2009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国家投资4万亿元资金扩大内需,重点投向农业基础建设和民生领域。黑龙江省要以此为契机,用足用好国家扩大内需财政资金,大幅度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投资总量,明确投资产权,整合投资重点,开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新局面,为实现黑龙江省打造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和建设现代农业,提供坚实的农业基础建设条件。

  1.国家要继续增加对黑龙江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支持总量。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理论认为,国家是大型公共产品的主要提供者。黑龙江省是产量大省,粮食产量对全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意义重大。黑龙江省农业大省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决定了黑龙江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外溢性,在增加投资、扩大内需前景下,需要国家财政资金的更多支持和倾斜。一是抓好重要粮食主产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良田建设等关系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环节;二是继续抓好农田水利建设。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逐步建立起农田水利建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三是抓好“绿色”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补贴优质化、专用化农产品、绿色产品以及精深加工农产品生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完善信贷支农服务。要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大对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力度,逐步建立由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金融等多样化金融机构组成的内在互补功能的农村金融体系,以满足农业基础建设的金融需求。

  2.政府要调动企业、中介组织和农民等社会力量参与小型公共设施建设积极性。由于黑龙江省财力紧张,无力支撑农业基础建设庞大的资金需求,因此,在努力增加政府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的同时,应适当引入市场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集体辅助、个人补充、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世界发达农业国家发展史表明,仅靠政府的财政资金,不能适应形势发展,也不符合市场经济的环境特点。要按照市场化运作规律,运用多渠道的融资方式来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财力。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县、乡、村的积极性,约束和激励农民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建设。通过财政引导带动社会投资,拉动银行贷款,启动民间资金乃至引进外资,拓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供给渠道。在明晰产权的前提下,按照“谁使用、谁付费”、“谁投资、谁收费”的原则,在税收、补贴、贴息等方面对民间投资给予优惠和鼓励,吸引民间资金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事业。

  3.各级地方政府要整合投入资金,调整农业基础设施资金投入重点。一方面,要整合农业基础建设投入资金。目前支农资金的安排是分部门管理的。这种管理模式使不同渠道的投资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项目安排等方面有一定程度的重复和交叉,造成了各部门之间职责不清,多头管理,力量分散,不利于统一监督、管理和协调,不能形成合力。因此,应对现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整合,加强统筹协调和统一安排,防止项目重复投资或投资过于分散,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对各分管部门的职能分工也要加以明确,确保支农资金的有效配置和高效利用。另一方面,优先解决广大农民最急需的生产设施。黑龙江省在使用扩大内需资金上,要积极调整农业基础建设资金投资方向,加大对平整土地、土壤改良、节水灌溉、小型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农村水电、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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