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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论文对于社区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思考(2)

发布时间:2014-07-16   |  所属分类:市场营销: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4.4 零差率政策引发药店撤药风波

  基本药物零差率政策在山东引发“撤药风波”, 有60余家连锁药店的济南药店连锁巨头——漱玉平民大药房采购部对旗下门店下发部分基本药物紧急撤柜通知,近两成的基本药物下架。这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国内首起药店针对“零差率”政策的撤药事件。

  5 对于完善零差率的一些看法

  (1)提高基层卫生服务的报销比例。例如,基本医疗保险对于社区卫生服务药品的开销实行全额报销。使得老百姓成为零差率的最终也是最大的受益群体。

  (2)逐步完善补偿机制

  可探索按测定的人均费用和就诊人头进行药品差价补偿的方式,改变目前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只停留在“卖药”的现状。[2]

  (3)配送引入竞争机制

  根据零差价药品配送的经验,零差率药物配送引入竞争机制。相关业内人士提出:每区县或医疗机构对中标配送商的选择应不少于两家,每半年可以重新选择一次;医疗机构为选定的两家配送企业正常开户,使配送企业在充分的竞争中,提高配送服务质量,降低配送成本。全市选择3~5家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规模企业,负责全部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配送,发挥规模效益,加速流通产业的优化调整。

  (4)关注“零差率”下药店的发展

  在推广“零差率”政策的同时,也要注意关注零售药店的发展形式,提倡其转型寻求多元化经营模式。在北京,随着新医改政策逐渐落实,各大药店纷纷寻找到自己的突破口,“一切与健康相关的商品都应该经营,满足人们一站式购齐的需要”;另一家药品零售巨头金象大药房采取与品牌产品和厂家合作,深入参与产品的市场运作。零售药店采取新的发展模式,既可以保证国家政策的顺利实施,同时也完成了自身在新的市场形式下的转型。

  参考文献:

  [1] 别意玲,高兴旺.完善社区医院“零差率”药品使用管理措施.[J]首都医药,2008,2:18-19.

  [2] 张咏.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的实践与思考.[J]卫生经济研究,2009,6: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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