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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小型水利工程监理运行机制的建设(2)

发布时间:2017-08-03   |  所属分类:水力: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2.2开拓新思路,完善机构建设模式

  2.2.1积极探索联合式监理制度由于地方小型水利工程的监理费用提取比例很低,仅靠这些费用很难建立一套完善的机构,使得监理水平较低,专业能力无法提升。对此,如果以一个乡镇的在建水利工程为单位委托监理,则可以很好的处理这一问题。监理单位不仅可以对监理人员进行统筹安排,还能提高自身监理能力,形成系统的监督机制,以此对工程监理工作实施进一步的完善。2.2.2实行持证上岗的制度在实际监理工作中实行持证上岗及上岗人员注册制度等,切实维护机监理正常秩序,确保监理人员素质与监理工作质量。在工程的质量监督中心,需要强化全体人员管控,做好登记和备案制度,明确每一名人员的具体权限。此外,还需对人员的资格考试制度进行完善,以满足人员实现持证上岗的需求。2.2.3适当提高人员待遇一般而言,地方小型水利工程都选址在较为偏远的山区,条件十分艰苦,为保证监理工作人员安心工作,断绝和施工方之间的利益纠缠,在签订监理合同的过程中,需要明确监理工作人员能享受的所有待遇,以保护最低工资指标。此外,对于那些在日常监理工作中有一定贡献的人员需要给予适当的奖励。

  2.3合力共管,保证三控落实到位

  2.3.1建设方需保证监理指令实效性在水利工程中,监理的主要内容为“三控两管一协调”。想要保证监理方对于工程建设过程的有效管控,应赋予监理方一定的权力,而监理机构针对承包商的主要约束力,主要体现在对工程的工程量和工程质量的签证。因此,建设方需要在签证与进度款支付方面确保机构自身的签认权力,避免避开监理直接支付进度款的情况。只有监理机构真正利用好这一特殊权利,才可以确保各个监理指令得到有效发挥,提升管控能力,实现监理工作的根本目标。2.3.2设计与监理共同贯彻工程设计意图通常情况下,水利工程的地质条件较为复杂,在前期勘察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偏差,监理工作人员并非全才,会存在一定技术盲点,所以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强化和设计单位之间的联系。开工之前,设计单位需进行设计交底,要参与到大型基础验槽及复杂地质结构分析等工作,不能将所有的设计意图贯彻工作全附加给监理方;对于建设与施工方提出的变更要求,需要征得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认可,以免造成造价失控等情况。2.3.3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工程监理,实行规范化管理地方水利工程基本上是由外地的施工单位中标进行施工,这些施工单位在地区内集中的施工力量极为有限,投标过程中提出的五大员很难实现,使得施工组织较为混乱,质量与进度难以保证。对此,必须借助相关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以此实行规划化管理,由监理单位负责考勤五大员,而行政主管部门要从责任主体出发予以配合,从而遏制五大员长时间不在岗的恶劣现象。

  3结语

  在积极拉动内需,切实推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的全新背景下,建设并完善地方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运行机制,使工程的建设管理实现社会化与专业化,有效提升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郑晓庆.地方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运行机制初探[J].中国水利,2012,12(04):28-30.

  [2]郑晓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运行机制初探[J].水利发展研究,2013,11(03):58-61.

  [3]孙洪坤.德州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思考[J].水利发展研究,2016,10(03):5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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