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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利用水量均衡法进行地下水资源评价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水力: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摘要:本文以辽西某研究区的地下水资源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地下水的补给与排泄关系,重点介绍了如何利用水量均衡法进行区域性地下水资源评价。

关键词:水量均衡法 补给量 储存量 排泄量

前言:水量均衡(又称平衡)法是区域性地下水资源评价的基础方法,其评价结果精度较粗略,但相对简单和可行,可概略地评价区域水资源。水量均衡法在评价开采资源时,其关键就是确定地下水补给量和消耗量之间的数量对比关系。对一个含水层(组)来说,在补给和消耗的动平衡发展过程中,任一时间的补给量和消耗量之差,恒等于该含水层(组)中水体积的变化量,这就是水量均衡法的基本原理。

下面结合辽西某研究区实例,对利用水量均衡法进行区域性地下水资源评价加以说明。

1.某研究区水文地质条件

区内地下水类型为松散岩类孔隙潜水。含水层广布全区,主要由全新统及上更新统中粗砂、砂砾石混土构成。层厚一般为40~50m 。受地质结构的影响,含水层的导水性、富水性呈现出由东向西渐变的规律。区内地下水的补给形式以上游径流流入补给为主,降水入渗及河流渗漏补给为辅。区内地下水埋深大于潜水蒸发极限深度,地下水的排泄方式仅有人工开采和地下径流排泄两类,以人工开采为主,其余部分则以地下径流的形式排于区外。

2.地下水资源计算与评估

2.1 地下水补给量计算

区内地下水的补给量主要有:上游地下水径流流入量、河水渗漏量、降水入渗量。

2.1.1 上游地下水径流流入量(QJR )

研究区西侧边界流入量与东侧边界流出量均很小,补排相当,不予计算,只计算北部边界流入量。计算公式:

QJR =0.0365M·B·K·I;(I = ICPCOSαCP )

QJR ——上游地下水径流流入量(104m3/a );

M——地下水径流流入断面含水层厚度(m);

B ——地下水径流流入断面宽度(m );

K——地下水通流流入断面含水层渗透系数(m/d );

I——引用地下水水力坡降;

ICP——地下水天然水力坡降平均值(地下水位等值线上测得);

αCP ——地下水自然流向与计算断面内法线的夹角(αCP = 25°)

以CKB47为代表钻孔,计算结果为QJR=488.92(104m3/a )

2.1.2 河流渗漏量(QH)

研究区内河流水位高于地下水位,除结冻期外,地下水均接受河水补给。计算公式:

QS= QO- QX QH=8.64QS·t

QS——实测上、下断面河流渗漏量(m3/S);

QO——实测河流上断面流量(m3/S);

QX——实测河流下断面流量(m3/S);

QH——计算区内河流渗漏量(104m3/a);

t——河流渗漏时间(d)。

按上述公式,计算区内河流渗漏量计算结果为QH=137.59(104m3/a)

2.1.3 降水入渗量(QJ)

计算公式:QJ=100FWi·β·αCP

QJ——降水入渗量(104m3/a);

F——降水入渗面积(Km2)

Wi——典型年降水量(m);

β——有效降水率;

αCP——有效降水入渗系数平均值;

2.2 地下水储存量计算

计算公式:QC=100F MCP·μCP

QC——计算区内地下水储存量(104m3/a ) ;

F 一计算区内含水层分布面积(Km2 );

MCP——计算区内含水层厚度平均值(m );

μCP——含水层给水度平均值。

按上述公式,计算区内地下水储存量计算结果为QC=5600(104m3/a )

2.3 地下水排泄量计算

2.3.1 已有开采量计算

包括连续性工业开采和间歇性人畜用水开采及季节性农业开采。本区内工业开采量合计346.75*104m3/a;人畜用水开采量合计43.8×104m3/a;农业开采量合计70.0×104m3/a。

2.3.2 新水源开采量(设计)

按新水源设计开采量5000—7000m3的上限计之,即255.50×104m3/a 。

2.3.3 地下水径流流出量

计算公式:QJC = 0.0365M·B·K·I

QJC— 地下水径流流出量(104m3/a );

M —地下水径流流出断面含水层厚度(m);

B —地下水径流流出断面宽度叹(m);

K —地下水径流流出断面含水层渗透系数(m/d );

I—地下水水力坡降。

按上述公式,地下水径流流出量计算结果为QJC=92.38(104m3/a )

2.4 地下水资源评价

2.4.1地下水水量均衡计算

根据地下水补给量与排泄量计算结果,对计算区内地下水量进行均衡计算,计算公式如下;△Q=QB-QP n = QB/QP(%)

△Q——地下水水量均衡差(104m3/a );

QB——地下水补给量(104m3/a );

QP——地下水排泄量(104m3/a );

n——补给量对排泄量的保证程度(%);

2.4.2 地下水资源评价

上述计算结果表明:计算区内地下水补给量为752~903×104m3/a;现状开采量为461×104m3/a。在保证现有开采量和向下游的地下径流流出量的条件下,若再增建一个开采量7000m3/d 的新水源,在P > 75 %的年份,地下水补给量小于排泄量,其保证程度n<100%,地下水出现负均衡,需动用少量储存量以弥补补给量不足。在P≤75%的偏丰年份,地下水补给量大于排泄量,其保证程度n=100%~111.7‰,补给量除满足当年开采外,尚可将枯水年动用的储存量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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