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摘要: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在以往的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更好地服务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进一步充实、优化、整合监管资源便成了新形势下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建设工程 质量 安全 监管
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经过近20年的发展,监督机构的人员素质、设备、监督理论和经验乃至权威性虽然取得了质的变化,但一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人员素质不高、设备相对滞后以及自我廉政、勤政约束机构不健全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地普遍存在,这些势必影响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和深度,直接削弱了政府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亟待改进和完善。
对于工程质量安全,作为监管部门,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但是事故仍有发生,一些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也屡次曝光。到底应该采取哪些更加有效的措施来有力的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的好转和提高。我想应该从以下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目前,本市各类施工已进入建设高峰期,为确保质量安全自控自律体系建设,特别是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安全,我市应成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各个区县成立支队,形成市质安监管总队、区县支队和施工企业质量安全部门三级管理网络,通过完善监管机制、考核机制和信息化监控手段,进一步加强重点关键环节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施工安全。
二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质量安全工作必须依法管理,工程技术标准是设计和施工的依据,应根据新形势、新问题适时修订和调整,切实发挥指导作用。下一步要修订出台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和市场条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出台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办法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加强对混凝土企业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
针对外墙保温材料使用和管理的突出问题,组织科研设计院所,针对不同结构形式、不同建筑高度,开展各种保温系统适应性的研究。加快钢丝网架现浇混凝土保温系统、砂加气单一墙体保温系统、复合夹芯保温系统在高层施工中的应用,解决外墙保温防火和脱落问题。研究出台高层消防设施和技术标准,提高建筑防火能力。
三是狠抓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有的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现场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施工组织;有的监理企业对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视而不见,不能发挥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控制作用;有的混凝土生产企业管理松懈,重生产,轻管理,不能有效防范产品质量隐患。甚至有的施工单位和监督部门\"打游击\",执法人员下达停工指令后,前脚一走,后脚就继续违规施工。所以我们要明确各级质量安全责任人和建设各方主体责任是做好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是要推行\"四位一体\"监管模式,明确每一个项目建设、施工总包、监理以及监管部门负责人,各建设项目、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承建项目承担领导责任,监督部门承担监管责任。二是推行工程建设总承包制。明确总承包企业是施工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施工质量安全负总责。专业工程都要纳入总包统一管理范围,深基坑重大风险源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钢筋、混凝土等主要建筑材料应由总承包单位发包或采购,建设单位不得肢解发包。三是推进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对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及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方主体,分别建立责任人档案,让工程档案与责任人\"相伴终生\",每一个工程、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出了问题,不管项目负责人调到哪里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要追究相应的责任。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研究制定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并确保执行到位。依法处罚违规责任单位的同时,引入监察机制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问责。责任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人也要承担经济赔偿,将个人利益和建设工程全过程紧密挂钩。
四是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防控。风险源施工是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监测单位存在着对深基坑的基坑支护、止水帷幕、地下水降排、土方开挖等风险认识不足,不注重监测数据的分析,风险管理流于形式。建立风险施工方案监督机制,对重点风险源从技术论证、方案审查到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管,针对每一个风险源都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防控预案,未经审查的项目不准进行风险源施工。
五是加大行政执法和处罚的力度。加大检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围绕工程结构质量安全、使用功能和\"安全生产年\"活动,在全市开展多次专项检查和百日综合性大检查,重点对社会保障性住房、医院、学校、桥梁、地铁、建筑节能、门窗安装、超高和深基坑工程的结构质量,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起重机械设备、预拌混凝土质量安全等进行专项检查,杜绝排查工作走过场、留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有法不依、严重违规导致伤亡事故的,市、区两级监督执法部门要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该停标的停标,该降级的降级,该清出市场的清出市场,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纵容。
六是开展专项培训。一是风险源防控培训。对深基坑、地铁、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项目施工、监理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总监等执业资格人员进行风险防控技术标准培训。二是法规培训。组织五方责任主体法人、技术负责人和监督执法人员学习修订后的质量管理条例和住建部5号令,规范各方主体行为和监督执法行为。三是农民工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凡主要工种持证率不足50%的外地劳务企业不得进入市场。凡是农民工业校不达标或不按规定组织一线操作人员培训的,不得参加市建筑业文明工地评选,项目经理不得参加优秀项目经理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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