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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造价控制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摘要:在阐述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概念和计价模式特点的基础上,着重介绍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实施各阶段的造价控制方法。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 成本 控制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一)何谓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是指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及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它由招标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施工设计图纸要求,依照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而形成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数量表格。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实物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实际,市场实际和企业实际,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后,提出的包括成本、利润在内的综合单价,由此形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采用的单价不同于定额工料计价单价,它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即综合单价。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必须做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统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通过制定统一的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达到规范计价行为的目的。

1、 清单子目要做到不漏项、不缺项,整个工程项目应在清单中全部体现;清单工程量必须正确,避免在施工结算时出现扯皮。投标人可以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进行报价。这种计价模式将报价权给了企业。

2、工程量清单中的措施项目,属于企业竞争项目,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具体实际情况,自由填报措施项目以及发生费用,这种计价模式留给企业充足的竞争空间。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造价管理

工程建设离不开工程造价的管理,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造价管理是全过程、全方位、动态的造价管理。通过对各个阶段采取不同的行之有效的造价管理和控制方法,能动的影响和控制工程造价。

(一)工程量清单的管理

工程量清单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工程总造价以及投标人的报价,故必须要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切实依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修改、变更、计算规则、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等正确计算工程量。工程量清单的每一个子项,应准确完整地列明项目名称,内容.特征。计价时消耗量标准及其计算内容,方法和说明必须严格按定额执行。未能准确确定和计算的项目,应采取"暂列金额",应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予以说明。工程量清单发出后,投标人发现工程量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时,应向招标人提出予以更正。

(二)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

注重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招标文件作为整个招投标过程乃至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编制工程量清单要注意编制依据.项目划分,清单说明言简意赅。

重视询标工作。合理低价中标在开标后定标之前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对投标人进行询标。通过询标,可排除不合理报价,避免错报漏报,便于招投标双方对有关问题互相解释澄清,为确定合理的合同价打下良好基础。

评标中应注意在审查投标单位报价时,不能只看总造价不看分项单价,因为实际上总价符合要求的,并不等于每分项报价符合要求;总报价最低的,并不等于每一项报价最低。有些投标单位虽然总价差距不大,但有些项目的单价差距较大,最终会增加结算造价。

(三)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

在施工阶段主要是以控制施工图预算为目标。通过清单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监督承包商按图施工,严格控制承包商的变更,材料代用,现场签证,额外用工及各种预算外费用。做好已完成工程量的计量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和合同约定拨付工程进度款,在进度验工时部位明确、清楚。详细的工程量清单将会使过程控制的造价审核更方便快捷。在施工现场时,运用清单办理经济签证造价明确,有助于造价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有效的控制造价。

(四)竣工阶段的造价管理

竣工阶段的成本控制主要包括竣工验收、工程计量以及办理竣工结算等工作。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设计变更,地基处理,经济签证,材料价差等调整合同价格的内容,中标人应当通过办理工程补充结算方式调整合同价格,并不得更改中标价格或合同价格。

结算总造价=合同总价+变更造价

工程量清单变更引起工程造价调整一般分三个方面:由于设计失误原因引起的工程造价增加应补偿给承包商,但扣设计院的设计费用;由施工方失误造成的工程费用增加,施工方不得要求补偿;由建设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费用增加应补偿给施工方。

工程竣工后,工程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办理工程结算,工程发包单位应按合同的约定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意见及有关结算资料,一并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定。经审定后,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五)合同价格的管理

清单计价的管理模式办理要在施工合同中给予明确。对于不同形式的施工合同均可采用清单计价的管理模式,但不同形式的施工合同清单的作用有差别,需要用不同的合同条款来确定清单的作用。

现行的施工合同基本分两种形式:

1、固定单价合同:在固定单价合同中预算编制的工程量是可以调整的;在单价方面一般是固定的,只有在工期较长的情况下合同中可约定部分主要材料可按市场信息价调整。

2、固定总价合同:在固定总价合同中预算编制清单工程量是为防止施工与预算不符时,作为结算调整合同价的依据。在施工合同中必须用专用条款来明确。例如:承包方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图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列的工程量,在清单中漏项缺项的工程量视为已含在大包干总价中考虑,不再另行计价。这种条款就明确了施工时必须按清单内容施工,如未完成的清单工程量结算要扣除其工程造价,并且如果清单中出现的漏项缺项结算时不给予补偿。

合同条款约定的成熟,清单计价编制的清楚、明细、全面,对于后期的造价控制.工程结算,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对节约工作时间,控制造价成本都有益。

所以,加强合同的审核管理工作是对清单招标采取事后跟踪的重要内容之一。建设主管和造价管理部门应对合同签订前进行审核认证,审查合同价与中标价是否吻合,合同中的其他条款签订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是否有不合理的条款。以保证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三|、结束语

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为适应市场需求,我们必须不断学习新的工程技术知识。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是一个动态的控制过程,造价控制人员必须在施工建设的各个阶段合理确定工程项目的造价目标,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造价控制方法和手段,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合理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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