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与安全监理
摘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最易发生安全事故。在工程施工中要严格贯彻87号文件,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是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要点。本文着重论述此问题。
关键词:大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基坑支护;模板支撑;脚手架;专家论证制
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增强,已成为我国新兴的支柱产业。同时,由于建筑业的流动性、复杂性、露天作业、高出作业多、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等特点,建筑业也是一个事故多发的行业。特别是近年来安全生产事故率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因此,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国务院与2003年11月24日颁布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393号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5月13日颁发了《危险性较大的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何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针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加以阐述。
什么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建筑工程按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在十大分部工程中(GB50300中九大分部与GB50411节能分部)如基坑支护工程,以及为工程主体服务的临时性工程如脚手架与模板支撑工程等,多年来大量统计资料表明,均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对这些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统称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在工程实践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工程质量与进度受到严重影响的案例是很多的。
案例1.某工程基坑深8.5米,护坡采用钢筋混凝土灌注桩,设置一层锚杆的支撑体系。施工过程中由于混凝土泵车靠近护坡边缘,机械振动活荷载超过了护坡桩的设计值,造成15m长边坡倒塌,混凝土泵车翻到基坑内,3人死亡,泵车损失严重。
案例2.某工程模板支撑为Ø48×3.5钢管,高14,5m,面积120㎡,框架结构,支撑有主次梁、楼板,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支撑体系整体倒塌,造成6人死亡,6人重伤。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支撑体系稳定性不够;二是混凝土浇筑程序不正确。此次事故各方面损失是严重的,现场停工近半年。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内容
根据建质〔2009〕9号文的有关条款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为"危险性较大"和"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两个层次,后者要求贯彻专家论证制,审核由施工单位提交的专项措施方案,本文将从监理角度出发提出有关问题。
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比较复杂的工程。
从监理角度出发,此类工程主要审核地质资料是否完善与准确;基坑支护的荷载分析,基坑支护计算。降水方案与方法,降水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值得重点提出的是降水周期必须与设计方案、基坑支护和主体施工综合考虑,尽量缩短工期,降低工程费用。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模板支撑高度8米以上,跨度18米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荷载20kn/㎡及以上;工具式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钢结构支撑单点荷载700kg以上的工程。
从监理角度出发,此类工程主要审核是:模板支撑方案;荷载分析与计算;模板支撑杆件的长细比计算与稳定分析,强度计算。混凝土浇筑程序与浇筑速度对模板支撑的稳定性影响较大,浇筑程序不正确,或浇筑速度过快,往往会引起支撑体系不稳定,这一点必须引起施工方和监理方的注意。
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工程主要内容是: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重量在100kg以上的吊装工程;起重量300kg以上,高度200m及以上內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从监理角度出发,审核的主要内容是:起重设备吊装机具的选择,吊装方案是否完善,吊机Q、R、H的控制是否正确等等。
4、脚手架工程。工程主要内容是:搭设50米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提升高度150米以上的整体提升脚手架;架体高20米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
从监理角度出发,审核主要内容是:脚手架使用材料钢管和扣件的质量控制,脚手架搭设方案和技术参数Ia、Ib、h,连墙件控制面积等主要参数的选择,荷载分析,活荷载与恒荷载的计算组合。最常用的双排钢管扣件脚手架主要计算项目应该是:立杆和立杆地基承载力、整体稳定分析连墙件以及荷载计算等。整体提升设备脚手架的主要审核是:荷载分析与单机提升力,支撑点处,混凝土浇筑强度等。
5、拆除、爆破工程主要内容是: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拆除中易引起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扩散;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备,通讯工程;文物保护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从监理角度出发,审核主要内容是:拆除单位的资质与等级;拆除方案;与拆除方法;安全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
6、其他。主要有50米及以上的幕墙安装工程;跨度大于36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米及以上的网架和索模结构安装工程;开挖深度超过16米人工挖孔装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新设备尚相关无技术标准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这些特殊工程:主要审核、材料控制、施工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等。
三、专家论证制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87号文中明确规定,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技术措施要进行专家论证。
专家论证一般应施工承包单位组织召开,根据目前情况多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召开。
专家论证会参加人员
1、专家论证组由5人组成,要求专家要具备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有丰富经验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除专家组成员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与专职安全生产人员要参加会议。
2、论证内容:针对具体需要论证的内容,论证专题方案是否完整、可行;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安全施工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3、论证程序
论证会首先由施工单位介绍有关论证内容并回答专家组提出的有关问题→专家组签署意见并填写论证报告→由施工单位整理有关文件(修改后的专项措施,有关单位负责人的鉴定报告,专家组成员职称证复印件),装订成册,上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4、专家论证制的注意事项
4.1关于论证的事前审核。从当前执行情况来看,对论证内容事前审核非常重要,施工单位将论证的措施在审核会前先送给专家组,以保证论证会的顺利进行。
4.2各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尽快建立专家库。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安排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参加专家组。
4.3专项方案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问题,施工单位应严格整改,并从新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
4.4监理单位应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专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综上,笔者认为,建87号文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是监理单位工作中的重要依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领导,要认真学习此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贯彻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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