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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一体化指挥信息如何研究(2)

发布时间:2016-12-26   |  所属分类:信息管理: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2.1建设目标基于融合通信的海上一体化指挥信息网络的建设目标是,通过综合运用各种有、无线通信手段,将边防部队各级指挥机构和业务部门、探测感知和情报侦察单元、海上执法舰船(飞机)接入到边防通信网络;依托融合的通信网络,实现从指挥中心到单舰单兵全程全时的指挥通信。

  2.2体系架构边防部队指挥信息网络顶层设计图如图1所示,由下往上分为传送、承载、控制、服务和应用等五个层面,运维管理系统和安全保密系统为竖面,建立一体化的边防部队通信网络,实现实时情报共享和扁平化指挥。传送层:实现物理传送功能,通过综合运用有线、短波、超短波、集群、卫星等通信手段,实现信息的传输;承载层:实现用户、用户网络与综合业务支撑系统之间的信令/协议网关、媒体网关、媒体资源等管理,并实现各同构/异构子网的连接、各子网业务的汇聚;控制层:实现业务会话控制、用户控制、路由控制和状态控制与管理等功能;服务层:提供通信业务支撑服务、业务分级分类处理、呼叫统计管理等公共基础服务。通过标准接口调用底层网络提供的网络服务,实现语音、数据、报文、视频等统一通信业务;通过对服务的虚拟化和服务组合,为用户应用提供服务接口;应用层:通过各种业务应用终端以及标准业务接口为用户提供话音、数据、报文、视频等综合业务应用;运维管理系统:对网络各分设备进行配置管理、状态监控,提供对网络的运维支撑、安全管理等功能;安全保密系统:实现基础网络安全、计算设施安全、应用系统安全以及安全认证支撑、安全监测预警和安全保密运维管理等功能。

  2.3系统组成图2是边防部队一体化指挥信息网络系统示图,实现有线无线一体化、岸海一体化、业务交换传输一体化和网络管控一体化。系统由有线通信网、短波通信网、卫星通信网、超短波通信网、数据链等部分组成。有线通信网包括业务管理、核心交换、核心传输和网络接入四部分,负责提供增值业务、网络管理及呼叫和连接控制功能;为各节点间进行报文、文书、文件、数据、话音、图像和视频等业务传输提供高速、可靠的传输通道;联通卫星、短波、超短波、数据链等无线网络,负责与公共网络、军队、公安、政府等专用网络进行互联。卫星通信网主要用于岸舰、舰舰之间的远程通信保障。卫星通信速率较高,可用于承载语音、高速率数据、图像、视频等综合业务。短波通信用于岸舰、舰舰之间的远程通信保障。主要承载语音、报文、数据等低速率业务。超短波通信网有集群通信和自组织通信两种模式。集群通信模式下,用于海岸线几十公里舰船与岸基之间的调度指挥通信;自组织通信模式下,支持多跳传输和自动路由功能,用于海上编队内的各舰船、飞机之间的数据通信。宽带移动通信网用于构成编队舰船之间的宽带移动骨干网络,可用于承载语音、数据、图像、视频等综合业务。数据链系统主要实现岸基指挥中心、任务舰船(飞机)之间的协同信息、指控命令、目标指示等格式消息的低时延和高可靠传输。对于日常指挥,岸舰远程通信主要依托卫星网络和短波网络进行通信,在卫星受到干扰时,短波图1边防部队指挥信息网络顶层设计图图2边防部队一体化指挥信息网络系统示图可作为保底远程通信手段。考虑卫星资源非常紧张,而短波传输速率低、可靠性差等因素,编队舰船处于近海时,岸舰调度指挥和数据通信可依托超短波通信网集群模式。舰舰之间主要依托宽带移动通信网进行综合业务传输,还可依托超短波通信网进行数据业务传输;舰舰、舰机之间的态势分发、指挥命令发布等通过数据链网络完成。对于军警政联合指挥,指挥所间通过岸上有线网络通信。海上执法舰船与海军舰艇可通过宽带移动网或超短波通信网进行海上协同通信;海上执法舰船与民用船只主要通过海事VHF电台通信。

  三、功能性能指标

  3.1系统主要功能

  3.1.1业务服务功能

  3.1.1.1岸基通信业务支持岸基平台综合业务终端用户间的话音、报文、即时消息和视频等综合业务通信;支持岸基平台综合业务终端用户与岸基电话网用户之间的话音通信;支持强拆、强占、呼叫转移(含无条件呼叫转移、无应答呼叫转移、遇忙呼叫转移)、通信保持、会议、录音等程控通信功能。支持总队信息中心与信息分中心实时显示所管辖船艇位置及航迹功能,能够以主动或被动的方式获取船艇位置及航迹信息,形成船艇实时态势信息地图。信息中心可融合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的态势信息,形成综合态势图。支持信息中心可以连续或非连续地监测重点船艇的位置信息,形成重点船艇的航迹信息图。

  3.1.1.2岸海通信业务支持岸基平台综合业务终端用户与海上执法舰船话音用户的点点话音通信;支持岸基电话网用户与舰船话音用户的一号通点点话音通信;支持岸基平台综合业务终端用户与舰载综合业务终端用户的话音、报文、即时消息和视频等综合业务通信;支持岸基视频应用系统与舰船视频应用系统间视频业务传输;支持岸基指挥所用户与舰载指挥系统用户间格式化数据以及指控报文业务传输。

  3.1.1.3舰船间通信业务支持舰船间舰载综合业务终端用户间的话音、报文、即时消息和视频等综合通信业务;支持指挥终端用户无线模拟话音业务;支持传统报文业务;支持舰载指挥系统用户间的格式化数据以及指控报文业务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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