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中小型灌区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探讨(2)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作物生产: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5.建议
5.1推行工程建设四制,规范项目管理
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规范项目管理。全面实行阳光作业,对20万元以上的材料和设备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实行市场认证准入,材料设备供应商的产品必须要有三证,才能参与政府采购竞标,严格\"三无\"产品,不合格的产品入场、对砂、卵石、水泥等产品进行严格的抽检,要求按规定必须取样试验后方可使用,砼、砂浆拌和用的各种材料必须要严格计量,保证各种原材料符合质量要求。严格按招投标法律法规进行招投标活动,选择资信度高,业绩好的施工企业。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实施严格的质量措施,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并将工程进度、质量指标等列入考核内容。
5.2工程运行管护机制
中小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成后,产权归受益村,积极推动市场化运作的供水协会、农民用水户协作组织。形成以用水户管护为主、基层水利服务组织指导为辅的工程管护机制,实现工程的长期高效运行。按照财政部《关于改革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的\"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发展\"的原则,引入市场机制,利用市场手段,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及社会各界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真正建立以农民为主体、政府辅助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参与的运行管护机制。
5.3制定规章制度
根据项目目标化管理的要求,结合项目特点,提出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和当地政府相结合,制定有关工程维护的法规。根据总的管理目标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实行责任制,责权利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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