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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改革问题

发布时间:2019-03-20   |  所属分类:财税: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这篇论文主要介绍的是个人所得税的改革问题的内容,本文作者就是通过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内容做出详细的阐述与介绍,特推荐这篇优秀的文章供相关人士参考。

个人所得税的改革问题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政策;税制改革

  一、个人所得税

  (一)基本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的一种纳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是一次突破性的、革命性的改革。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改变目前征税状况的重大举措,也是本次个税改革的最大亮点。

  (二)税制模式

  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包括三种,即综合税制、分类税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以上三种税制模式中,综合税制相较其他而言较为公平,但是对于征管的要求较高。我国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是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的转变,实施小综合税制。纵观改革方向,随着我国各项条件的不断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的范围将不断扩大,最终目标也将是大综合税制。

  二、个人所得税改革

  (一)个人所得税率

  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2018年8月31日,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经过第五次的修改将个税免征额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是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5,000元、五险一金免税额、转向扣除费用、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其他费用和增加的免税额。专项扣除费用主要是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

  (二)案例应用

  例1,假设某居民个人每月取得工资薪金8,000元,每月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为3,000元;另外每月取得劳务报酬所得15,000元。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8,000-3,000-5,000)×3%×12=0(元)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款=15,000×(1-20%)×12=28,800(元)全年汇算清缴应纳税额=[96,000+15,000×(1-20%)×12-96,000]×10%-2,520=11,880(元)应退税额=28,800-11,880=16,920(元)例2,假设某居民个人每月只取得劳务报酬所得30,000元,每月专项扣除、转向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为3,000元。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款=[30,000×(1-20%)×30%-2000]×12=62,400(元)全年汇算清缴应纳税额=[30,000×(1-20%)×12-96,000]×20%-16,920=21,480(元)应退税额=62,400-21,480=40,920(元)通过以上例题,虽然只是个例,但是极具代表性,预扣预缴与应纳税额相差较大。如果纳税人每月取得收入不平衡,预扣预缴税款与应纳税额的偏差还是较大。

  三、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影响以及问题

  (一)个人所得税对国家财政的影响

  目前随着中国经济市场的发展,虽然一部分的居民已经进入了小康社会,但是人均收入水平相对还是偏低,为了减轻税负,国家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提高了,表面上起征点的提高使得缴税人群的比例变少,税收的总收入也相对降低,国家的财政收入也会对应的减少。但是从另外一个层面来看,个税的起征点提高减少低收入人群的压力,但是变相地把压力转嫁到高收入的人群手中。本质上居民的消费增长也对国家经济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个税的改革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是变相地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缩短贫富差距。

  (二)个人所得税改革对居民的影响

  个人所得税是缩短贫富差距的重要工具。这个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个税的起征点提高直接减轻了低收入人群的经济压力,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有利于优化居民的消费结构。让居民在解决个人温饱问题的层面上更上一层,对于整个社会的经济水平增长是起到一个良好的刺激作用。有利于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从而达到全面共同富裕的局面。

  (三)个人所得税改革存在的问题

  首先,个人所得税改革只是我国众多税种中的一种,不属于整体税种,因此对于收入分配的调节只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并不能完全改善,我国对于税制的不断改革的目标是调节收入差距,个人所得税改革是主要措施中的一种。其次,个税改革中起征点的提高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缩小了贫富差距,调节收入差距需要对中低收入群体的直接劳动收入进行一定的提升,在初次分配中进行一定程度地控制好差距。但是,对于隐性收入以及灰色收入并没有进行很好的税收控制。最后,税务工作的工作量本身比较大,有些时候还会有些漏洞,有一部分的人由于国家政策制定的不是很完善,很容易钻税务政策的漏洞,对于纳税人情况未有充分了解而导致征税额不合理的现象,国家提出的“透明化征收流程”没有地得到很好的落实。

  四、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建议

  我国从制定税法到修正相关法规这个进程来看国家是十分积极地来推进“减税负”工作,但是修正的幅度略显频繁。其实,政府可以考虑在制定税制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提高弹性,使得制定的法规更加具有前瞻性。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在部分国家已经有了一些有效措施来解决税收问题,税务部门审核工作量庞大导致效率降低,引入民间机构辅助完成税务缴纳工作有利于减轻企业纳税申报的负担,促进新兴行业的发展。

  五、结语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改革是一项积极的财政政策和惠民政策,最终必将对处于平稳发展阶段的中国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个人所得税改革是对于收入分配公平的改革,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改革对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在个税的改革中增加了专项扣除符合量能负担原则,针对收入相同的纳税人,家庭结构以及日常开支水平的差异会直接导致实际负担能力不同,专项扣除能够实现根据税收负担能力调节纳税人税负,调节收入差距。

  作者:范晨 靳佳雪 卢孟秋 单位:武汉华夏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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