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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文章网浅说国库集中支付监控体系

发布时间:2015-01-10   |  所属分类:财税: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摘要】本文对国库集中支付监控体系构建的核心框架、关键环节、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强调了构建监控体系是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防范和控制财政资金风险的长效机制和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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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库集中支付监控体系是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紧紧围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以建立健全国库集中支付监督制约机制为中心,通过法律法规、制度规范、运行系统和操作机制建设,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外部监督和内控管理,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及其账户的监控管理,为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监控和分析水平,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而进行的一系列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监控活动的有机整体。构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监控体系是在财政国库机构的推动下,多个预算和监督主体共同参与的一项系统工程。

  一、国库集中支付监控体系构建的核心框架

  1、外部监督管理

  外部监督管理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对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在财政资金支付中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真实性问题,综合运用多种核查方式,实行监控管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规范的工作程序。即在财政资金运行过程中, 按照系统预警→人工监控→实时查询→综合核查→问题处理→信息披露→部门整改→跟踪反馈的工作程序,完善财政资金支付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跟踪反馈的监控运行机制,实时对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在财政资金支付过程中发生的违规或不规范操作问题,进行核查处理,防范和纠正预算执行偏差。

  (2)明确的工作职责。即在财政资金运行过程中,以财政国库支付机构为主体,借助现有的财政监督力量,或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单位预算执行和代理银行支付业务的监督控制。

  (3)适度的信息披露。即在财政资金运行过程中,针对监控核查发现的违法违规或不规范行为,通过规范的程序及时向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进行通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同时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及代理银行进行通报,并择机采取不同的方式适度向社会披露,促进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加强内部管理。

  (4)及时的跟踪问效。即高度重视国库集中支付违规问题的整改落实效果,以加强处理整改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为切入点,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部门整改跟踪问效机制,实现国库监控和规范管理的双向促进。

  2、内部控制管理

  内部控制管理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人行国库、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预算单位、代理银行,通过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机制和操作方式的有效安排,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过程的操作流程及运转程序,防范和控制财政资金支付风险,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制衡性的制度安排。国库集中支付内控管理不仅指参与主体的自控,而且包括不同参与主体(财政部门、人行国库、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之间的互控。构建国库集中支付监控体系,一方面是要建立不同参与主体之间相互制衡的控制制度;另一方面则要建立不同参与主体内部岗位之间的内控管理制度。

  (2)制衡性的业务控制。国库集中支付内控管理的主体按照“有效性、全面性、及时性”的原则,建立制衡性的业务控制机制,要将内部控制覆盖到国库集中支付的各个环节。内控的建立和完善要跟上业务和形势的需要,树立“业务创新,内控先行”的思想。

  (3)制衡性的系统支持。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为基础,充分运用资金信息的钩稽关系,实现预算指标控制用款计划,用款计划控制拨款。这就要求加快财政国库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一方面要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考虑采购管理与支付管理相衔接的系统问题,同时为国库现金流量预测与控制打下基础;另一方面要逐步解决各个业务系统与国库总账系统的对接, 实现工资、非税、监控、执行分析、决算报表和内部控制等系统的集成工作。

  二、国库集中支付监控体系构建的关键环节

  1、稽核检查

  (1)稽核检查的内容。一是依据相关规定,监督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预算单位实际支出是否按预算项目和目级科目列支,是否与部门预算及追加预算所列的用途相符,是否有截留、挪用现象。二是对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流量、流向、会计处理及财政直接支付的会计处理等业务进行核查,并提出如何规范的处理意见。三是检查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操作是否规范,具体包括用款计划的申报、授权支付凭证的开具等,集中支付业务是否符合集中支付办法和软件要求,对不规范的操作及时进行纠正。四是检查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日常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户转款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及实际使用情况,预算单位通过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的数量及其管理使用情况。五是研究建立部门预算执行监督制约机制,对部门预算执行及国库集中支付运行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六是会同有关部门,对代理银行承办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情况进行检查并量化考核评价,提出奖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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