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建筑消防设施现状及管理对策(2)
(四)中介服务的监督机制不配套。近年来,除消防产品生产企业、消防工程施工企业专业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外,一些消防设施检测中介服务企业也陆续跨入该领域。总体上讲,专业服务队伍作用有限,个别起了反作用。主要表现为:维护保养不深不细,只注重解决表面问题,有的走过场和应付,只拿钱不解决实际问题;一些企业过分依赖专业服务队伍,对其实际开展维护保养情况掌握不准,麻木不仁,对自己能消除的故障往往拖延等待。
(五)消防组织不健全,消防管理不到位。目前居住建筑的管理主要由物业企业负责,但是调查情况表明,物业企业基本上不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消防组织不健全、没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专项经费,消防安全责任主体不明确。作为物业上级主管部门的房产管理部门,只负责物业企业的审批,对物业企业承担的消防安全工作,没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
(六)主体意识不强,管理水平薄弱。当前,物业服务企业从事消防管理的多为消防控制室值班、保安和水电维修人员兼职较多,除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经消防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外,其余人员基本上都没有经过专门消防培训,导致从事消防管理的人员没有掌握基本消防常识,不懂得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和检查、维护、操作的基本方法,加之由于物业服务人员工资低、责任心差,消防管理几乎成\"空白\"。
三、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工作的几点措施
(一)加大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建筑消防设施有重大缺陷的单位,建立专档,跟踪督查,做到不消除隐患不销档。对那些消防设施方面存在隐患又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按照消防法规和有关规定坚决惩办。从而有力推动社会面消防设施管理水平的快步提高。
(二)严格落实专业检测制度,督促单位每年按期上交检测报告。对设置消防设施的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告知开展消防设施年度检测的通告,定期进行检测,及时通过科学技术手段掌握单位的消防设施完好情况。督促单位将每年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报所属的消防机构备案,对检测不合格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
(三)加强消防设施的经费保障。建议政府要针对当前实际,督促物价房产部门尽快出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费用的保障办法。一是在收取的物业费中增加消防设施维护费用;二是建筑竣工后,建设、开发部门要向房产部门交纳消防设施质量保证金。
(四)加强部门联动,共同推进建筑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公安、治安、房管局、建设局、工商局、人防办、文化等部门联动,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函告制度,实现执法资源和执法信息共享,定期联合工商、质检等部门开展消防产品整治,营造\"部门依法监管\"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密切与防消联勤和\"六熟悉\"相结合。辖区消防中队应定期到各重点单位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将消防演练活动和消防设施专项检查相结合,通过演练,检验单位自动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检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功能、应急操作程序的熟悉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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