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组织(2)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城市规划: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发现即定工程目标存在不合理性或不具可实施性时,要及时调整目标。如在实施过程中若发现原拟定的工程完工期限要求过短,综合各种措施,即组织、技术、管理等措施后亦不能保证工程要求的完工时间时,就须对工程拟定的完工时间进行及时的调整。
3.3加强市政道路工程相关专业的协调工作
由于市政道路工程项目是由很多施工单位对其中的不同的专业、工序进行施工的。他们往往不能依照承包合同及相关附属文件中约定的条款进行规划施工,按拟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建设。而且在建设工地,常会有很多的项目的分包商,在进行不同专业及工序的交叉施工。这增加了现场管理的难度,此时就须加强市政道路工程相关专业的协调工作。如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土建、绿化、给排水等众多项目需要同时交叉施工时,他们之间的协调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这就需要监理单位协调好他们之间的关系,使之相互协作以达成工程目标。而对于各施工单位而言,更要与其他部门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关系,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更要互相协作,尤其是要保证技术衔接上的流畅,使道路工程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4、总述
对市政道路工程组织施工并进行完善的管理,这是长期而持续的工作。在文中,笔者针对此问题提出了三条建议,以期对工程的品质、效率与投资收益目标的实现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参考文献]
[1]尹志国,曹萍.合同管理是业主方建设项目管理的灵魂[J].西安科技大学学报,2005.
[2]乐云,崔政.项目实施组织策划的理论与实践[J].建设监理,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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