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论文投稿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2)
(三)强化基层调解组织作用
人民群众之间产生纠纷往往首先反映到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调委会)。如果通过非诉调解,不再走诉讼途径,不但可以避免矛盾冲突减轻法院办案压力,还更有利于解决“执行难”。同时,人民法庭调委会的支持与帮助下,有利于人民法庭提高办案质量,加快办案进度。《人民法院组织法》明确规定,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是人民法庭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人民法庭必须转变以往“就案办案”模式,从维护农村长远稳定发展大局出发,担当起对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重任。
(四)审判职能广泛延伸
第一,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通过公开审判、巡回办案、就地审理等方式方法,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培养群众的法制观念,减少和避免矛盾纠纷的产生。第二,强化司法建议工作。严格要求通过书面建议形式向有关单位发函,并及时对建议进行跟踪反馈。创新开展具有农村特色的司法建议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重要作用。第三,完善定期回访制度。开展定期回访工作,及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跟踪反馈,巩固办案效果,防止不和谐声音的产生。
(五)加强人民法庭建设
一是加强人民法庭组织建设。领导重视、组织关怀是法庭发展的有力推手,同时,严格选拔德才兼备、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干部选拔到基层法庭担任领导岗位。二是加强人民法庭“软件”建设。本着“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标准鼓励年轻干警到基层锻炼,使法庭始终保持新鲜血液和新的活力。重视法庭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让干警真正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三是加强人民法庭硬件建设。良好的物质装备建设是彰显法律权威、法官尊荣的标志,同时,实现人民法庭办公区、审判区、生活区有效分离,切实保障法庭干警人身安全。
四、结语
总之,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管理是深入推进司法为民的现实迫切需要。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就要把服务百姓、维护辖区一方安宁作为人民法庭工作的永恒主题,就要将助推社会管理创新作为人民法庭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就要以审判为核心,更为广泛地延伸拓展审判职能,努力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重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及时反映和协调民众各方面利益诉求,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实际的困难。妥善处理好政府和群众利益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整合资源力量,形成府院有效对接、综合施策的化解矛盾新格局,确保基层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新体系的构建。
推荐期刊:《法制与经济》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1]由广西日报社主管主办的省级综合性法制类权威理论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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