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抢注有何法律规制(2)
三、我国现有法律法规的不足及完善意见
目前,我国法院在审理域名抢注纠纷案件时,可以作为审理依据的法律规范文件主要有《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域名的司法解释》,信息产业部制定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作为行政规章,在事实上也经常成为域名抢注纠纷审判的参照。
当前,我国的对域名抢注行为的规制主要是以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行政规章为主。这些法律法规虽然对域名抢注行为起到了一定规制作用的同时,但也要看到我国目前关于域名抢注的法律规制仍然存在问题:这些关于域名抢注的法律规则散见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民法通则》和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中,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法律体系的不完整,就使得目前的法律法规不足以应对复杂的域名抢注情形。
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域名抢注法律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最终需要依靠统一域名抢注立法,确立域名抢注法律规制的基本规则;同时也需要对《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调整,以构建多层次的域名抢注法律规范体系,从而为我国规范域名抢注提供多种法律手段。
一方面,有必要制定专门的《反域名抢注法》,对域名抢注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系统规定。以解决我国目前域名规范性文件体系不完整难以应对复杂的域名抢注现象的状况。这部法律可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专门部门起草制定后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作为规制我国有关域名抢注现象的专门性法律,从而对域名抢注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系统性规定。
另一方面,可以修改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域名抢注提供多层次的法律规制手段。笔者认为,修订法律应当把握住域名抢注的本质。域名抢注的本质是利用商标,尤其是知名、驰名商标及商号所蕴涵的影响力为自己牟取不法利益,因此域名抢注就是一种本质上和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类似的在虚拟空间发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进行规范。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本身具有的灵活性和开放性的特点,也有利于这部法律作为规制域名抢注现象的法律。我国应当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增加对域名抢注的规定。一方面采用概括式和列举式相结合的方法,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域名抢注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出清晰的厘定。另一方面扩大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的解释,将其中的市场交易扩大到虚拟电子市场交易中,以更有效地遏制抢注域名从事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笔者认为制定专门性《反域名抢注法》与修改现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配置,应该以《反域名抢注法》为基础,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灵活应对机制。如有超出法律规制的新的域名抢注现象出现,可以以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应对措施。
四、结语
为妥善治理我国域名抢注泛滥的现象,有必要制定统一的《泛域名抢注法》,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治理域名抢注现象,有利于消除不正当竞争,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杜小卫.域名抢注及其法律规制[J].河北法学,2008,06:30-34.
[2]唐永忠,邵培樟.域名抢注纠纷解决机制及其完善[J].法学杂志,2004,03:70-72.
阅读期刊:《政治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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