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发表国家级论文浅析整合传播中的媒体价值重估(3)

发布时间:2015-03-16   |  所属分类:广播电视: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其三,营销传播过程中的大众传媒完整性的局限。完整性考虑的是一种传播形式是否准确地全面地把营销传播信息送达目标接收者,显然大众传媒在这方面的局限十分明显,通常由于信息资源的限制,信源方向只能够对信息进行选择性编码,而接收方也根据自己的需要采取选择性态度,这就导致了原本并不全面的信息受到更大程度上的损失。

  其四,营销传播过程中大众传媒信息可靠性局限。正如克拉伯所指出的那样,大众传播通常并不是受众效果的充分条件,往往只是构成影响的众多原因之一。在营销传播过程中,通常顾客和利益相关者所接受的信息,除了媒体信息之外还有非媒体信息,一般情况下大众媒体信息是经过信息发送方精心设计的信息,虽然具有概括力但是并非同样具有可信度。很多情况下,顾客和相关利益者还会接触到来自其他方向的信息,这些信息并不受公司方面控制,但是他们却往往对此表现得更加信任。

  这种现状的存在,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即在营销传播过程中,如何全面把握可以影响客户和相关利益者的信息接触。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仅仅着重于大众传媒并不能取得良好的营销传播效果,因为客户和相关利益者的信息接触并不主要来自大众传媒,而且大众传媒在营销传播过程中,本身也存在着上面所说的各种传播局限。结论是:要想达到合理的营销传播效果,必须从客户与相关利益者的现实出发,分析各种传播接触,并在此基础上有效地实施接触点管理。在营销传播现实中,从接触意义上看,客户和相关利益者得到的很多关于品牌的信息并不是来自大众传媒,很多情况下它来自于非媒体形式或者是其他意义上的媒体。非媒体接触通常是指的品牌与客户和相关利益者之间,通过一种非常规的甚至是偶然性的关联实现了信息接触,这种接触的中介形式往往不是固定的管道,也不具备某种普遍性。比如,某一个品牌不经意间被其消费者的亲友提起,也许说者无意,但是听者却十分有心,往往随便一句话就很可能改变后者对品牌的态度。这种传播接触具有极大的偶然性,也不具备固定性和公众性,几乎不包含任何技术性质,但是其影响力却毋庸置疑。

  三、传播转型与大众媒体价值重估

  从广义上说接触当然也具有媒体性质,任何传播都是通过媒体作为中转的。只是这种对媒体的宽泛理解,大大拓展了我们的视野。麦克卢汉在他令世界为之震撼的著作《理解媒介》中,曾经天才性地断言“媒介即信息”,他认为媒介是人的延伸:“一切媒介在把经验转化为新形式的能力中,都是积极的比喻”,“我们发现自己日益转化成信息的形态,日益接近意识的技术延伸。”[3] 麦克卢汉的理论尽管受到这样那样的不同的阐释,但是他这种对媒介延伸人体且本身包含信息的论断,从营销传播角度有利于我们解读不同形式接触状态。从中我们显然可以发现,在营销传播的信息接触中大众传媒的绝对优势正在不断丧失。一切正如传播学家沃纳·赛佛林(Wernaer J.Severn)和小詹姆斯·坦卡德(James W.Tankard, Jr.)所说的:

  我们正在从将传播内容灌输给大众的泛传播转变为针对群体或者个人的需求设计传播的窄传播。我们正在从单向的(one-way)传播媒介转变为互动的(interactive)传播媒介。……至少三个方面传播思路发生了变化:自变量由说服变量(比如消息来源的可信度)向表述概念(即所用语言的本质)和结构概念(在媒介中事件是怎样包装和表现的)转变。因变量由态度(对一个对象或反对或支持的评价)向认知(关于一个对象的知识或信念)转变。对传播效果的强调重点由改变(比如态度改变和行为改变)转向重构(包括建构关于事件的图解或模型,或者对真实的社会建构)。[4]

  媒体和传播形态的变化来自于信息技术以及市场的转型。市场的转型是一个深刻而又广泛的转换,实际上它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市场结构转换,也是社会结构和技术手段发生转换的一种反映。可以说营销传播的转型与市场的转型是相伴随着发生的,市场的转型在本质上表现为市场控制力量的转移。营销系统的复杂化和不断裂变,使得传统的制造商驱动的市场逐渐发展为分销商驱动的市场,并且进一步趋向于由市场的需求终端即消费者驱动市场。相对而言渠道商不仅承担制造商的代理任务,而且原由制造商所扮演的角色很大一部分转由渠道商扮演,在整个市场结构中渠道商在直接向消费者兜售的同时,又把自己所拥有的对消费者的兜售能力转卖给制造商。在大多数比较成熟的市场上,形形色色的中间商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诸如大卖场、加盟连锁、各种专业市场等等,组成了一个完整而又严密的市场控制体系,这些体系不但进行营销控制,而且也进行营销传播,也就是说它在某种意义上已经使营销和传播相互统一。

  显然在这里传播管道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以往制造商在传播管道上主要依赖的是大众传媒,这种传播方式所存在的弊端,在渠道商驱动的市场传播中有所改变,一些有效的更加有利渠道商的传播手段开始受到注意并得到了快速发展,诸如直邮、服务电话、会员制等等。渠道商为此做了大量投入,在信息技术支持下一些相应的数据库和目标传播管理模式开始建立,于是随着市场格局的演变,新的市场传播体系也逐渐形成。这个新型市场传播体系打破了大众传媒的传统垄断控制,它建立在市场中各个部分对信息资源的共享之上的,因此各方在市场体系中所扮演的角色是平等的和对话式的。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www.uuqikan.com/guangbodianshilw/13808.html


上一篇:省级期刊论文发表广播新闻传播中科技化的重要性
下一篇:新闻系列论文发表信息时代下广播电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