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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师评职论文浅析建筑施工图质量审查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建筑设计: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摘 要: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进行的独立审查。近几年来,工程事故,特别是大的工程事故在全国和地方上是屡见不鲜,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究其原因,有的是施工问题,也有一部分是设计问题。设计上的主要问题是,设计文件没有经过严格审查或没有审查。建筑业是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规模大,投资多,涉及面广泛。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龙头,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优劣直接关系着工程质量、工程投资、施工工期和交付使用后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明确规定了勘察、设计行为的法律基础,把勘察、设计和监督管理纳入到了法制管理的轨道.

  关键词:施工图,审查,提高,质量,核心期刊投稿网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 0年2月23日建设部颁布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开展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施工图审查是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设计审查机构,为什么进行审查,怎样审查,这是因为:

  1 勘察设计工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1.1建筑业是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规模大,投资多,涉及面广泛。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投资规模越来越大,建设项目也越来越多。所有建设项目的建设都要经过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都要绘制建设蓝图,才能进行施工建设。

  1.2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龙头,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优劣直接关系着工程质量、工程投资、施工工期和交付使用后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据专家统计,一个建设项目节约投资的潜力70%以上来自优化设计。

  1.3工程设计是关系着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市建设和环境建设的关键环节,关系着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1.4工程设计是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纽带和桥梁,强调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意义就在于此。没有现代化的设计就没有现代化的城市。

  1.5工程设计中采用的结构、抗震、消防、环保、节能等技术措施,关系到人们的生产、生活安全、社会稳定等公众利益。

  因此,勘察设计在社会主义经济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2 必须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2.1近几年来,工程事故,特别是大的工程事故在全国和地方上是屡见不鲜,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究其原因,有的是施工问题,也有一部分是设计问题。设计上的主要问题是,设计文件没有经过严格审查或没有审查。

  2.2新建工程的抗震设防不仅是抗震防灾的一个重要环节,更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和手段。近年来,从土耳其和我国台湾省地震震害分析来看,建筑物的破坏大多是由于勘察选址不正确、工程结构设计不合理、施工质量低劣、材料和设备不合格等因素造成的。土耳其和台湾省并非是抗震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不健全,而主要是对抗震设防(设计)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美国西雅图地区,由于平时对抗震防灾监督、管理严格,最近一次的地震,破坏很轻微,基本上无人伤亡。

  2.3改革开放以来,勘察、设计事业得到了很大发展,勘察、设计企业的改革在逐步推进,但勘察、设计市场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勘察、设计单位单纯追求经济利益,无证设计、转包设计等现象严重影响了设计质量;承发包不规范,一些勘察、设计单位压价、要回扣、越级设计、出卖资质证书、图签等;还有边设计边施工现象发生;无原则的照顾开发企业经济、效益或建设单位的不合理要求,造成结构方案不合理,工程粗制滥造等。

  以上种种原因说明,进行和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仅是必须的,而是必要的。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第279号令发布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293号令发布实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一法两条例的主要意义是:

  3.1为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明确规定了勘察、设计行为的法律基础,把勘察、设计和监督管理纳入到了法制管理的轨道。例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第四条规定:\"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这说明,勘察、设计不执行强制性标准,不按程序办事,已不是一般问题,而是违法的问题了。

  3.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不仅对执行强制性标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而且对不执行强制性标准,依据违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这就打破了过去传统的政府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强化监督管理建设工程的概念,走上了行政管理和技术管理并重的道路。

  3.3重结果,也重过程。工程建设,过去是要待出现事故和隐患后,才追究事故责任,依据《条例》,现在无须等到事故和隐患出现,对不执行强制性标准的就可进行处罚。重结果,同样重过程。《条例》确定了以强制性标准为监督工程事前控制的制度。这样,对工程质量、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就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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