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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如何立足我国实际、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经济学: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摘 要:目前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我国也在不断进行循环经济的探索和实践,并且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依然与一些发达国家存在明显差别,循环经济实践依然存在很多问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依然粗放,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另外,我国人均资源量低,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然而资源的利用效率却很低下,立足实际国情,分析发展形势,如何更好地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循环经济 环境保护 资源

一、 循环经济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循环经济是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是以物质闭环流动为特征的生态经济,能够使经济活动按照生态环境的要求,实现物质循环的往复流动,是一种生态经济,在这种循环流动状态下,物质和能源能够得到合理的反复循环利用,从而达到最大限度的利用资源的目的,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控制和减少了废弃物的排放量,降低了对环境的影响,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世界发达国家都无一例外的经历了先污染在治理的发展阶段,而中国在向工业化社会推进的过程中,谁然也难以避免的经历了这个阶段,但中国可以发挥后发优势,缩短这个阶段,最大限度的减少这个阶段带来的负面影响,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在意识层面上受到了重视,早在2002年时有关国家领导就曾指出:中国将发展循环经济放在突出的位置,使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在2003年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贯穿到区域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产品生产中,使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最大限度的减少废气物排放,逐步使生态步入良性循环。\"温家宝总理在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曾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而在发展循环经济实践方面,我国着重推进企业层面的清洁生产,区域层面的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最终达到建设循环经济社会的目的。例如2011年以来,山东省聊城市不断总结推广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着力推进循环经济重点支撑项目建设,促进企业加快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使循环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据悉,今2011年聊城市已有11家企业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累计达到39家,上半年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产值11.45亿元,同比增长23.44%;销售收入11亿元,增长35.12%;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42.41万吨。聊城市还认真落实《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以有色金属、造纸、化工、医药、食品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建立了咨询机构月调度制度,及时掌握通报各县(市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进展情况。在10月份之前,聊城市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达32家,其中通过验收的企业3家,正在进行审核的企业19家,10家企业已签订审核合同。虽然循环经济在我国得到了应有的重视,但是我国循环经济实践进展缓慢,循环经济范围小、深度不够、质量不高,问题依然突出,因此需要在很多方面要加大力度。

二、 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主要的制约因素。

(一)、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成功经验证明,发展循环经济应以立法为先导,将循环经济纳入法制化轨道,才能为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快速发展的平台。比如为了应对环境污染问题,美国在其通过的《污染防治条例》上提出了在源头上防止废物生成这种循环经济理念,将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心从后期治理转变到了前期预防,已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日本在1992年颁布了《循环经济法》,后来又通过了《循环型社会推进基本法》,将构建循环经济社会作为国家的目标。1972年德国也颁布了《废弃物处理法》,随后发展成为《废弃物限制废弃物处理法》和《循环经济与废弃物处理法》,该法规定了处理废弃物的基本原则和方法:首先,避免和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其次对产生的废弃物最大限度的进行利用;最后在确定无法利用的情况下才进行销毁处理,处理过程中不能对人类健康、动植物以及环境等造成危害。该法规定对废物要进行\"避免产生---循环利用---最终处置\"严格的处理顺序。正是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美国、日本和德国在循环经济领域方面已取得了卓越的成绩。虽然我国在2002年已经出台《清洁生产促进法》,但是仅仅是从企业层面,加大力度推动了实施清洁生产,而缺少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其中突出的问题就是对政府企业以及个人在循环经济实践中的责任界定不清,对企业实践循环经济的激励机制不健全,使企业缺少发展循环经济的动力,还有就是对企业不实施循环经济、污染环境的行为惩罚机制不健全,使实施循环经济的成本大于不实施循环经济的成本,实施循环经济的收益小于不实施循环经济的收益。因此。发展循环经济的当务之急就是健全完备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

(二)、循环经济的发展缺少公众参与。发展循环经济离不开公众的参与,发展循环经济必须全社会共同努力,公众的消费观念主导企业的生产,公众转变消费观念,提高环保意识,能够引导企业自觉生产符合环境标准的产品,从而推动循环经济的实施。另外,公众对企业的监督能够有效的补充国家环保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我国法律虽然\"所有公民都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的规定,但缺少具体可操作性,真正遇到实际问题时,公众即便有参与之心,往往也很难有效介入,因此,需要明确公民参与循环经济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具体的程序和方法,真正做到让公众愿意参与,有效参与循环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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