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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期刊投稿美国对华经济政策中的经济和非经济手段

发布时间:2015-10-18   |  所属分类:经济学: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这篇经济期刊投稿发表了美国对华经济政策的经济和非经济手段, 中美关系扑朔迷离,美国的表现则矛盾和反复,看起来难以把握。美国针对中国的汇率保护主义手段起始于2003年,人民币汇率因此一直是近年来中美双方经贸关系中的一个焦点问题之一。

关键词:美国对华经济政策;非经济手段;体系特权;论文下载

摘要:美国在对华经济政策中不仅动用了包括进口限制、出口扩张和汇率在内的经济武器,还使用了众多的非经济手段:经贸问题政治化;在贸易逆差和汇率等问题上移花接木,把中国作为美国自身经济问题的替罪羊;要求中国为全球经济平衡和美国的经济霸权承担更大责任;诋毁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等。美国不仅透过现实主义的视角审视对华经贸关系,强调相对收益,而且还以现行国际体系构建者的身份,充分利用体系赋予的特权和强势话语,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对中国的行为进行“规范”。

二战结束以来,美国一直处于世界经济体系的核心地位,对于他国经济的发展及其可能对美国地位产生的影响甚为敏感和警觉。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创造出了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奇迹,因此引起了美国的特别关注,成为美国对外经济政策的焦点之一。美方不仅担心中国经济上的崛起会挑战其经济霸主的地位,还担心中国的发展模式会损害“华盛顿共识”在世界上的号召力。为了消除这些忧虑,美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组合,经济手段和非经济手段都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利用。本文拟对美国对华经贸政策中的经济和非经济手段进行梳理和阐述,并对美方政策组合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和解读。

经济手段中美关系正常化之后,美国在经济领域的对华对策不仅包括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进口限制和出口扩张,还包括20世纪70年代开始出现的“汇率保护主义”,不断要求人民币升值。

传统贸易保护主义 中美建交之初,由于冷战时期对抗苏联的安全需要,再加上中美经贸关系尚处于起步阶段,美国在对华贸易问题上总体上持鼓励和开放的态度。两国建交后不久,美国即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反映在双边贸易上是两国贸易额从1978年的11.146亿美元迅速上升到1980年的48.127亿美元,增长了4倍多(表1)。美国学者南希·塔克(NancyBernkopf Tucker)很好地总结了这一时期美国对华经贸政策的总体特点:“(中美)针对苏联的共同战略计划促使从尼克松到老布什时期的美国政府向中国做出妥协让步,错综复杂的三角政治关系促进了两国之间的贸易增长和文化联系。”〔1〕

但是即使是在这一时期,随着中国对美出口的部分产品的迅速增长,美国立即挥动了贸易保护主义的大棒。一个著名的案例发生于1982—1983年间。在两国签订第二个纺织品贸易协定的过程中,美方强硬要求中国对美纺织品出口年增长率不能超过1%,对中国纺织品实施严格的进口限制,由此点燃了中美之间的第一次贸易战。〔2〕两国贸易的增长严重受挫,双边贸易额从1981年的54.68亿美元下降至1982年的51.958亿美元和1983年的44.202亿美元(表1)。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双边经贸关系的迅速扩张,美国反复动用这一手段对来自中国的各类产品进行限制。

从80年代后半期开始,随着中国申请加入关贸总协定,美 国 对 华 经 贸 政 策 中 又 增 加 了 一 个 新 的 手段———出口扩张,要求中国向美国产品开放国内市场。中美之 间 在 这 一 问 题 上 的 第 一 次 重 要 交 锋 发 生 在1992—1993年,美国要求中国取消诸如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国内贸易壁垒等非关税贸易壁垒,为美国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清除障碍。1992年8月,美国单方面要求中国立即按照美国条件开放中国市场,并以对总价达39亿美元的中国产品强征报复性关税发出制裁威胁,由此引发中国的反制措施。〔3〕1993年,新上任的克林顿政府又向中国政府提出开放市场的最终期限,新一轮争端以中国取消283种产品的进口配额、降低234种产品的关税而收场。〔4〕

在中美两国政府就中国入世问题进行的谈判中,美国提出的条件极为苛刻。史蒂芬· 科恩(StephenCohen)等人的论述可谓一针见血:“(美国)给予中国永久性最惠国待遇和支持中国入世的实质并不是帮中国做好事,其实质是从这个正在崛起的经济强国手中攫取尽可能多的妥协,迫使其最大限度地开放市场。”〔5〕在最终由中美签订的中国入世双边协定中,美国传统贸易 保 护 主 义 的 两 把 利 刃———进 口 限 制 和 出 口 扩张———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就出口扩张看,中国不仅同意大幅降低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而且还同意对外开放国内市场,除了农业和工业之外,包括像电信、金融、保险和资产管理等服务业的许多重要领域都允许外资进入。在进口限制方面,美国迫使中国接受了所谓的“超WTO义务”(WTO-plus commitments),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允许美国在中国某一类产品出口激增时动用“保障条款”以及“特殊保障条款”等贸易救济措施。对于美国强迫中国接受的这些“超WTO义务”,美国经济学家尼古拉斯·拉迪(NicholasLardy)评论道:“这些条件……过于苛刻,已经违背了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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