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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研究论文国际碳金融发展现状与我国市场主体的对策选择(3)

发布时间:2016-03-14   |  所属分类:金融: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2.建立健全与碳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框架体系。发达国家的碳金融发展普遍得到了国家明确的政策支持,为碳金融发展提供了一个明晰的、全面的法律框架体系。因此,我国应该加强包括碳排放交易制度、金融衍生类的碳金融产品及其业务的法律制度、碳基金的法律制度、减排项目融资的法律制度以及碳保险的法律制度等在内的碳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

3.积极构建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平台。在现有的环境交易所基础上构建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平台,建立和发展多层次和多元化的碳交易市场,将场外的点对点交易引进场内,通过公开竞价,形成合理价格机制,鼓励和扶持CDM项目减排交易。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的碳交易机制,探索我国的交易体制,构建中国的国际碳交易平台。   4.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首先应该加大在税收、环保、监管、信贷、外汇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例如政府可以在企业环保审核中提高对项目的认证标准,对CDM项目给予减税等优惠,必要时可为其提供信用担保以解决其融资的困境等,形成相关配套政策上的连环效应,同时加大政府对碳金融交易的监管力度,巾央银行和监督部门应当相应的出台碳银行政策。

5.完善相关金融配套和服务支持体系。应当通过较长时间的建设不断完善碳交易期货市场,提高期货市场交易的透明度,让竞争公开化、公平化,这样有助于形成公平公正的价格体系。

(二)行业协会

CDM项目间存在着严重的价格竞争问题,往往通过人为降低碳排放权一级市场价格的方式来争抢客户。有鉴于此,行业协会作为独立的法人组织机构,发挥着政府部门所无法替代的作用。在碳减排的出口贸易中,行业协会应积极协调各个出口企业建立行业联盟,同时行业协会应加强在碳交易过程中的监管作用,对于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应当根据行业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规范措施,以保证碳交易市场的公平和平稳。

(三)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作为碳交易市场上最活跃的参与者,应当在碳金融市场体系构建、交易机制创新、产品创新、价格机制以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1.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作为我国最先涉足碳交易的金融机构,应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注重建立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的同时,积极扩展企业利润来源,如建立专门负责碳金融交易及其相关业务的专业部门,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其中兴业银行已经在碳金融业务领域成为了行业的领头羊,该行建立了可持续发展中心,为相关碳金融交易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另外,商业银行应主动防范和化解碳金融交易风险,借助商业银行自身强大的研发能力,加快新型碳金融产品的开发;对企业进行的CDM项目提供信贷的支持;建立进行“碳交易”的专业团队等。

2.其他金融中介机构。碳金融业务,特别是CDM项目的链条长,关系复杂。在整个实施过程中,需要得到相关专业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支持与指导。因此,专业金融中介组织应该积极参与碳金融交易的相关业务活动,这样才能有效地降低碳金融交易的成本以及交易风险,推动碳金融业务的开展。中介市场应当抓紧制定减排标准,增强减排认证和评估能力。在我国,虽然只有少量的商业银行从事碳交易,但其他的金融机构也可把自己的业务范围扩展到碳金融交易,积极拓展其业务范围。

(四)企业

目前我国的碳交易以基于CDM项目为主,企业在开展碳金融交易的时候,应当注意以下几点。首先,企业要建立和强化碳金融交易的理念,充分认识到未来碳金融交易市场所蕴含的巨大商机和良好的发展空间,积极参与开发碳减排项目,将国家的环境资源与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充分结合起来。其次企业应当增加资金的投入,积极改善和更新设备,减少其自身的碳排放量,降低成本。

低碳经济已成为后金融危机时展的必然趋势,而碳金融不断创新也将是大势所趋。目前我国仅有与碳交易相关的一些基础性碳金融产品,而碳金融衍生产品的开发尚处于空白阶段。因此,应积极开发以碳交易为基础的期货、期权等理财产品。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加大新能源信贷的投入。同时,还要加强同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拓展其交易的范围,增强我国在碳交易中的地位,进而提高我国在碳交易中的定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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