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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刊物之审美知觉语言分析(2)

发布时间:2014-11-19   |  所属分类:美学: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如何纠正这种语言的误用从而纠正对美学的误解呢?维特根斯坦最终回到了“日常语言”,他认为。“当我们讨论一个词的时候,常常问自己,人们是怎样教会我们这个词的。这样做一方面摧毁了大量的错误概念,一方面为自己提供了一种这个词被用在其中的原始语言。”从日常语言交际来看,“一个词的含义是它在语言中的用法”。所以,维特根斯坦特别强调语境对语词的意义的决定性作用。同一个词,在不同的具体语境中使用,每次都是独特的、不可重复和不能归类的经验事件,也就具有不同的意义。比如“看”这个词,维特根斯坦详细考察了它的两种用法:

  “其一:‘你在那儿看见什么啦?’——‘我看见的是这个’(接着是描述、描绘、复制)。其二:‘我在这两张脸上看到了某种相似之处’——听我说这话的人满可以像我自己一样清清楚楚地看着这两张脸呢。

  重要之点:看的这两种‘对象’在范畴上的区别。”

  “看”是一个日常用语,维特根斯坦严肃的分析,实际上是从实例上表现出了一种与传统美学有着显著差别的立场。顺便说一句:维特根斯坦这里的“看”所对应的哲学(美学)用语正是“知觉”。

  二、审美知觉语言分析的思路与结论

  受维特根斯坦的影响,分析哲学家艾耶尔(A.J.Ayer)也对诸如“看到”等一些知觉(的日常)用语进行了分析,通过一番考察,他发现,知觉一词有两种意义。其一,“说一个对象被知觉并不包含说它有任何意义上的存在”,其二,“说到一个对象被知觉确实包含它存在的含义”。艾耶尔以“看恒星”为例,我们可以说“看到一颗比地球大得多的恒星”,也可以说“看到不大于六便士的一个银色小点”。之所以得出两种不同的结论,原因在于我们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看到”这个词,前者的意义是所看到的对象必须存在,但不必具有它所呈现的性质,后者的意义是所看到的对象具有它所呈现的性质,但不必一定存在。艾耶尔在此所做的也正是维特根斯坦要探讨的内容。但分析哲学家奥斯汀对此提出了批评。奥斯汀认为,“看恒星”的结果显然还可以给出更多的说法,如“看到望远镜第十四镜片中的影像”等等,“看恒星”的不同结果,只是我们在以不同的方式进行描述、识别、分类、赋予特征和命名,并不能说明知觉有两种不同的意义。知觉本身只有通常单一的意义,而没有不同的意义。

  通过语言分析,奥斯汀还对知觉对象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对传统哲学的批判。在哲学(美学)史上,关于知觉对象问题总结起来有两种理论:直接实在论和感觉材料论。直接实在论认为知觉的直接对象只能是物理的存在物——物质事物,它独立于知觉活动而存在。感觉材料论包括表象论和现象论,认为知觉的直接对象是感觉印象或感觉材料,它不能独立于知觉活动而存在。对哲学(美学)史上知觉论的考察中可以看出这两种理论的对立,如洛克“外知觉”与“内知觉”的划分,正是建立在对知觉对象的划分的基础之上,胡塞尔的知觉分析,就是典型的感觉材料论。奥斯汀则认为,所谓的“物质事物”、“感觉材料”都是哲学语言,是日常语言所不用的,在日常语言中是它们被实指为“山川、河流、声音、颜色”等等,普通人是不会指着其中的某物说是“物质事物”或“感觉材料”,这不是他们的说话方式。而且,更为严重的是到底哪是感觉材料,哪是物质事物,就连操着哲学语言的实在论者和材料论者自己都不能回答清楚,换言之,“物质事物”与“感觉材料”这两个词的意义都不清晰,从根本上说是“缺乏内容”。所以,将知觉问题的解答诉诸这两个词,是一种误用。奥斯汀认为,知觉的对象既不是物质事物,也不是感觉材料,知觉对象是多种多样的,它们是个别的、异质的,不应该进行抽象的类别划分。

  显然,维特根斯坦、奥斯汀等分析哲学家都将知觉问题视为语言问题,为探究知觉问题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维特根斯坦强调语词在不同语境中使用时意义上的差异,从而突出概念的多义性,以此提出了对“本质主义”的批判。但有趣的是,当代美学家曼德尔鲍姆(M.Mandelbaum)以对“家族相似”一词的分析提出了对维特根斯坦的反批判,他认为所谓家族相似,并不仅仅指外貌上的相似,其中必然有“生物学上的亲缘关系”,“那些家族相似的人都有一种共同属性,即他们都有共同的祖先”。隐而不见的遗传因素使他们与不属于他们家族的其他人区别开来,其中显然有某种“本质”的东西。奥斯汀认为知觉一词本身只具有单一的意义,也是对维特根斯坦的一种纠偏。但他反对对事物(知觉对象)的分类,又与维特根斯坦走到了一起。他们都没有认识到,如果没有对事物的分类,我们是不能获得对事物的清晰认识的,这是他们的缺陷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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