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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问题及对策(3)

发布时间:2017-08-31   |  所属分类:农业工程: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4.5体制改革与法律制度到位

  城中村改造涉及村民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性,涉及集体资产处理、土地征用,涉及村民社会保障和就业等诸多问题和矛盾,而这些问题和矛盾产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体制不当。要改造城中村,就得在体制上打开突破口。首先,要改造城中村,就要改革城乡二元体制。包括改革城乡二元户籍管理制度、土地使用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就业制度以及城乡二元管理行政体制。其次要解决城中村问题,就要从源头上开始,需要法律的支持。所以,我国应加快立法以及制定相关的政策制度,以填补城中村改造立法空白和制度空白,只有法律制度到位,才能保证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在实际操作中有法可依,只有有法可依,执法的力度才会加强,才能确保村集体和村民以及房地产商的权益免受不法侵害。

  4.6妥善解决好集体资产

  对于有集体财产的村庄,应提前登一记,使集体财产的数量和价值透明化,并在改造中保证其分配、收益的公开、公平性。改造时,以村民个人为单位,对集体财产进行准确量化,将村集体经济转化为股份制的形式,并将股权进行合理分配,使村民享有所有权和收益权,使用权和经营权由村成立公司,招聘管理人员经营运作。在整个转化过程中,一定要确保公开的原则,保证整个过程的透明度,杜绝个人寻租行为发生。

  5. 结语

  城中村改造不是城市建设中的一个孤立问题,而是与推进城市化进程、实现城市现代化的战略目标紧密相关的具有重大意义的工作,同时也是提高城市水平和品味的内在要求。因此,城中村改造问题刻不容缓,对这一问题作深入研究,对于建设城市,推进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城中村”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刘吉,张沛,2003年,第3期,p45~46

  2《城中村的成因分析及存在问题》李煜,山西建筑,2007年,第3期,p35~36

  3《关于城中村改造的问题》李志生,城市建设,2002年,第5期,p56~58

  4《“城中村”问题初探》李玉军,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p6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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