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发表农村合作经营体制的完善(3)
4.内部机制。湖北农村合作经营组织官办色彩较浓。2006年湖北省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4 375个,其中农技部门、供销社、科协经营的组织约占30%,在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各自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统一政策,完全有必要明确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责任主体。在实践中,官办色彩浓烈容易产生官方决策或官员治社的现象,有的合作社越位,代替农户做出生产及销售决策,民主管理流于形式,有些合作组织内部议事、监事、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不全,无章可循,运作和管理的随意性很大。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记载成员的出资额,量化成员的公积金份额和与本社的交易额,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权界定提供了法律依据。目前有些合作社的公共积累没有明晰到单个农户身上,这些因素都将使得合作社产权关系含混不清。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需要资本投入。合作社不以盈利为目的,其利润应当实行按股分配。然而,其盈利主要来自于组织与成员之间的交易额,由此又要求合作社按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进行分配。合作社的大股东往往是合作社的创办者或管理者,他们希望只实行按股分配,不希望实行二次返利,而作为成员的农民投入的股本少,希望限制按股分配,主要采取按惠顾额返利的分配方式,利润分配的矛盾是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 对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的内部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障碍是其发展过程中必然碰到的问题,如果我们用发展的眼光思考问题,用发展的办法清除障碍,用发展的策略解决问题,那么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一定能完善壮大,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中发挥重大作用。
(一)强化思想认识
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持续发展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政府部门应当切实加强扶持力度,财政、工商、交通、电力等部门必须各司其责,及时解决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其中农业部门尤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自我创办、自主管理、自己受益”的原则,指导和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持续发展。再者,政府应当发挥报纸、网络、电台和电视台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树立合作社先进典型,弘扬合作精神,使更多的农民了解合作组织,加强参加合作组织的自觉性。
(二)推动立法进程
修订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指导和监督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章程,制订财务管理、民主监督、经营决策等规章制度,通过签订合同、协议、契约等,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各自的行为,彻底改变一些合作经济组织无章程、无制度的情况,推进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管理和行业自律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来明确农村专业合作社作为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的法人地位,合作社不能依法开展各项经营活动,极大地阻碍了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因此,湖北省政府应尽快出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地方性管理条例,推动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立法进程。
(三)落实扶持政策
中央及地方政府已经制定了各项扶持政策,落实政策是当务之急,政府要逐年加大专项扶持的额度,拓宽项目扶持途径,将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扶贫、农业板块基地和农业科技入户等建设项目,优先安排条件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各级担保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进行贷款担保,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捆绑使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简化贷款手续,积极发放贷款并实行优惠利率。政府相关部门落实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税收减免、交通、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努力把合作经济组织培育成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选择产业特色优势明显的合作社,培育一批产权明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服务效果较好的合作社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做给农民看,引导农民干。结合示范点的建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新问题进行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
采取大专院校培训、部门培训、“阳光工程”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村能人大户和农民等进行培训,提高其合作理论知识和合作技巧,着力培养一批业务精、素质高的管理队伍和辅导员队伍。高等院校为农民合作事业的发展培养急需的高级管理人才,为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壮大提供人才支持[4]。
(四)加强合作组织自身管理
围绕湖北优势和特色,提高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服务能力,拓展农产品销售网络,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引导一批生产规模大、产品质量好的专业合作社,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效对接,争取企业更多的支持。进一步加强与各大超市的联系,争取将全省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引入全国大型连锁超市,缩短农产品销售距离,完善农产品食品链。
农村能人和大户懂经营善管理,了解农村和农民,很有影响力和带动力,应当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合作社的决策无需也没有必要事事都由社员大会表决,日常业务由理事会决策即可。另一方面,必须构建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出资额或交易额大的成员享受不超过20%的附加表决权,重大项目由专家管理,研究其可行性。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www.uuqikan.com/nongyejingjilw/1400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