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2)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人文教育: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第二,要强化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约束规范、督促落实功能,促使被监督者认真践行制度。要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职能部门监督与群众监督、自律与他律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监督的整体功效。要把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范围,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帮助被检查单位发现问题、及时纠偏、认真考核、严肃奖惩。要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舆情收集和处置机制,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保证监督者的知情权、监督权,保证监督者能够通过合理的途径发表意见,保证监督者能就有关疑问及时得到明确答复。要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维护制度,自觉执行制度,努力做执行制度的表率。
第三,要强化责任追究。在制度执行过程中,一定要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越是领导干部违反制度,越是要依纪依法从严处理。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范围,对制度执行各项措施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执行时限和阶段性要求,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不执行制度甚至破坏制度的,必须坚决追究责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确保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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