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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中应该如何安置移民(2)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水力: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三、移民安置规划设计阶段划分和主要任务

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设计阶段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技施设计4 个阶段;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设计阶段分为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移民安置实施3 个阶段。主要任务:确定征地移民范围, 查明征地及影响范围内的人口和各种国民经济对象的经济损失,分析评价所产生的社会、经济、环境、文化等方面的影响, 参与工程建设方案和规模的论证,确定移民安置规划方案;进行农村移民安置、城(集)镇迁建、工业企业处理、专业项目恢复改建、防护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水库库底清理设计;提出水库水域开发利用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措施;编制实施总进度及年度计划;编制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

四、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主要内容

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不同阶段的设计内容基本相同,但对淹没对象处理的设计深度不同,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主要设计内容如下。

①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建设

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包括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及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在确定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完成实物调查以及移民区、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情况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依据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开展移民安置规划设计。

②确定水库淹没处理设计洪水标准;确定泥沙淤积年限,进行水库洪水回水计算;分析计算风浪爬高值及船行波影响。

③根据水库回水计算成果及水库浸没、坍岸、滑坡及其他影响的预测成果, 确定水库淹没影响处理范围。第②③项工作深度达到了原初步设计阶段要求的深度,完成此项工作后,下阶段可仅进行必要的复核。

④查明各项淹没影响实物,编制实物调查报告。实物调查时需现场测量定线,设置临时标志,各项实物的调查内容、深度、精度达到了原初步设计阶段要求,实物调查结果应经调查者和被调查者签字认可并公示后,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签署意见。

⑤进行建设项目所涉及水库淹没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经济社会调查,评价水库淹没对涉及地区经济社会的影响。要求水库淹没影响区应以村、村民小组为单位, 收集资料并进行样本调查;移民安置区以乡(镇)、村为单位,收集资料并进行样本调查。

⑥对工程设计方案比选提出推荐意见。要求根据淹没对象的重要性, 分析其对工程建设的影响程度,提出对工程规模确定的建议。

⑦基本确定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水平年、人口自然增长率等有关设计参数。根据枢纽工程建设工期和移民工程建设强度,合理确定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水平年。一般枢纽工程水库区以水库下闸蓄水的当年为规划设计水平年,分期蓄水水库应以分期蓄水

年分别作为规划设计水平年。

⑧农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计算生产安置人口和搬迁安置人口,以村为单位分析移民安置区环境容量,确定生产安置标准, 明确移民安置去向;选定集中居民点新址,基本查明新址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居民点人口规模、建设用地规模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进行居民点典型勘测设计,编制农村移民安置规划。

⑨选定城(集)镇迁建新址,确定城(集)镇人口、用地规模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进行城(集)镇新址地形图测绘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编制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集镇建设规划。估算补偿投资,编制迁建进度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

五、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组织

移民条例规定,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组织方式为:已经成立项目法人的,由项目法人根据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移民安置规划;没有成立项目法人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安置规划,按照审批权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核后,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一并审批或者核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核移民安置规划, 应当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

六、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展望

如何发展生产、增加就业成为移民群众安稳致富的关键。围绕实现移民\" 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发展致富\"的目标,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应在下述方面进行加强或拓展。

1.围绕\"搬得出\"目标,加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设计

在分析现状的基础上,应结合当地新农村建设及规范规定要求,研究制订合理的移民搬迁安置目标和标准,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有效改善移民生存环境,提高移民的生活质量;配置必要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如社区就业帮扶中心、文化活动室、卫生室等,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满足移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信息需求及均等化社会服务要求。

2.围绕\"稳得住\"目标,创新移民生产安置模式

对土地资源丰富的区域,实施大农业安置, 通过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园,推动农业科技发展;对有一定数量耕地资源但难以全部依托土地安置的,辅以适合当地经济社会环境条件的复合安置方式; 对缺少耕地、有条件的移民采取长期现金补贴或一次性补偿或结合新农保对适龄人群实施养老保障安置;可采用\"培训+社会保障+就业\"的方式,提高移民群众就业和自主创业能力, 鼓励移民向二三产业转移, 同时以社会保障措施解决其后顾之忧。对于县外具有集中土地资源,在地方政府支持、移民同意的情况下,可选择集中外迁农业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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