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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水利工程施工招投标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水力: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摘要:本文分析了水利工程施工招投标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强化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措施。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招投标;问题;措施

  水利工程作为民生工程,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并且是在国家的宏观规划下实施项目的审批和建设施工。一个水利工程项目的实施要经过一系列的调研,并在主管部门和监督稽查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作为水利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科学化的管理制度。

  招标和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目前招投标主要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投标两种形式,无论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投标,投标人都不能少于3家,否则招投标就失去了竞争意义。我国建筑领域还有一种较为广泛的招标方式——议标,议标是指发包人和承包商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目的的一种方式。

  一、水利工程施工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1、串标问题

  串标是招投标活动中常见的顽疾,是指投标人为谋取中标而同其他投标人暗中合谋的行为,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和隐蔽性。《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从现状来看,串标现象还是比较普遍。据分析,最主要的原因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相互得利,易操作,不易认定,\"成功率\"较高。其次,也不排除客观因素,在招标人组织的工程现场踏勘和标前答疑会上,投标人身份容易泄密,这既影响了投标人投标策略的制定,也给不法投标人提供了串标的可乘之机。

  串标是招投标活动中非常恶劣的一种行为,它削弱、限制了正当的竞争,严重干扰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同时损害业主和其他投标人的利益。由于招投标方式自身的局限性,要彻底杜绝串标难度很大。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预防串标行为的发生。

  2、标底问题

  标底是我国工程招标中的一个特有概念,是招标人对招标项目的投资预期值。设立标底的做法是针对我国近阶段建筑市场发育状况而采取的措施,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招投标制度的一个具体体现。在评标过程中,标底作为衡量投标人报价合理性的重要依据,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存在一定的弊端。

  (1)标底的保密性难以得到保证。采用有标底的评标办法时,标底可以说是决定中标人的关键性文件,因此投标人会千方百计地打探标底。招标人为了对标底进行保密,也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有效措施,但是尽管如此,标底泄密的事例还是层出不穷。标底保密并不容易,同时也容易产生不正当竞争。

  (2)采用复合标底缺乏科学性。为了解决标底的保密性问题,有的招标人采用了复合标底的做法,即标底和投标人报价按一定比例重组为复合标底。这样,复合标底便具有了偶然性,如此选择中标人也具有了偶然性。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投标人能否中标也是碰运气!但这显然与招投标的初衷相背离,缺乏科学性。

  (3)标底不能反映市场供求变化。标底是依据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预算定额和计价办法计算出来的工程造价,实质上带有计划经济的特点,不能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而招投标活动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市场经济中产品价格是要随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的。因此将标底作为评判投标报价的尺度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4)采用标底不利于鼓励先进。众所周知,对于同一个项目,不同施工企业的生产成本是不同的。拥有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的企业投入成本低,反之则高。而采用定额编制的标底,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水平。因此,投标人为了迎合标底,报价与其真正的生产成本联系并不密切。也就是说,通过降低成本从而降低报价并不能使其具有竞争优势。招标人不易获得真正质优价廉的产品。

  3、评标问题

  评标是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审查、评价,并推荐或确定中标人的一项程序,是招投标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应该说,经过多年的实践,评标程序已日趋规范,但在评标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专家评标时间过短。一般情况下,公开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大部分达到7家以上。而通常中、小型工程的评标会议大约安排0.5~1d,除去招标人对工程概况及招标文件的介绍时间,专家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时间不超过0.5h;同理,大型工程的评标会议一般安排1.5~2d,专家对每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的评审时间约1h。而一般情况下,投标单位仅技术标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就长达数十页乃至上百页。同时为了保证专家的保密性,专家于开标前1d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而定。专家事前对拟参加评审的工程一无所知,凭在评标前听取的招标人对招标工程所作的简单介绍,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专家们很难对各家的投标文件做出全面的、客观的、合理的评审,有时因一时的疏忽就有可能会从根本上改变中标结果。而且一旦中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在评标过程中未发现原则问题,将会给合同管理带来隐患。

  (2)评标工作演变成了纯粹评价投标文件文字功底的工作。投标人是否中标,完全取决于投标书的质量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度,这是专家评标的惟一依据。因此投标文件想方设法迎合评标办法,似乎做标准答案,技术方案近乎于公式化、标准化,看上去尽善尽美,实际上失去技术方案应有的针对性;以至于作为合同一部分的投标文件影响了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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