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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淡如何在企业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特殊教育: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内容简介]从1986年开始,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开展了以全体公民为教育对象的五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即\"五五\"全民普法教育活动。通过几次普法教育工作,企业普法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还存在不少问题。文章总结了企业普法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企业自身特点,提出适合企业普法方式。

[关键词] 企业普法教育 存在问题 创新形式

一、中央企业在\"五五\"普法中取得的成就

近年来,中央企业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落实国资委提出的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建设三年目标,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基本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初步形成,在中央企业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强化管理、控制风险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成就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中央企业法制建设三年目标基本实现。企业领导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企业法律顾问组织体系基本建立,企业合规文化初步形成。二是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律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企业规章制度逐步依法健全和规范,企业合同管理进一步实现了制度化和规范化,企业各项经营业务初步实现了法律顾问机构全过程参与,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和处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企业法制在规范和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企业法制工作在规范企业改制上市和调整重组中的服务支撑作用进一步发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工作迈出了新步伐,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过程中的法律论证工作得到加强。

二、企业普法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关注到当前企业法制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外在客观因素方面存在的问题。

企业普法教育活动要想取得实效,就必须符合认识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必须使内因和外因完美结合。多年以来,在普法教育活动中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概括起来有外部因素的制约,也有内部因素的制约。外在客观因素方面存在的问题归结为:

1.企业对普法教育工作的认识不高,缺乏足够的重视。

由于受封建专制思想的影响,认为在中国的现实社会,\"权大于法\"、\"政策大于法\",学法用法无用,只要学好政策看领导眼色行事就足够了。另一方面认为:学法用法、依法治理是公检法司政法机关的事情,与己无关,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些不良思潮的存在,客观上制约了普法教育活动和依法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

2.职工遵法守法意识不强。

部分职工包括党员干部、甚至党员领导干部等,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素质不高,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高。在具体事务的操作过程中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些因素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社会效应。

3.普法宣传教育机构建设没有完全落实。

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机制等不健全,客观上发个文件应付检查,实际上人员没有落实,制约了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有效的开展。

(二)内在因素方面存在的问题

1.侧重义务方面的教育,忽视了权利方面的教育

用现代法律理念去审视我们现行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不难发现,不论是教育内容的设定、还是教育对象的选择及教育目的的追求上,无不是把教育职工如何履行法律义务、不得违法犯罪放在首位。正是在这种传统理念指引下,普法的目标只能定位于职工的知法、守法上,普法也就必然是单纯的、单向的法律知识\"灌输\",只是授之以鱼,而忽视了如何授之以渔。也就使全体企业职工无法树立现代法律理念,更无法实现法治的目的,甚至会成为法治的障碍,普法就失去了本意。

2.侧重法律条文的单向灌输,忽视了法律素质的养成。

有企业认为普法就是对法律条文的传授,所以在历次的普法活动中只是注重企业职工学到多少部法律,记住了多少法律条文,而忽视法律理念的植入。例如:我国全民普法教育从\"一五规划\"到\"五五规划\"都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的学习内容。毋庸置疑,这种自上而下的\"把法律交给人民\"的工作重心之确定完全基于我国企业职工法律知识贫乏和法律意识荒芜的现实,大规模的普法\"造势\"也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对\"法\"感到陌生的普通中国人的观念,让他们初步领悟到了法在自己生活里的重要性。然而,这只能治标不能治本。法律条文再背的滚瓜乱熟,而缺乏必要的认识和理解,对企业职工法律意识的树立和法律素质的提高还是于事无补。

3.侧重企业内部职工的普法,忽视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需求

在企业普法对象中,往往侧重企业职工,而忽视了外来务工人员的需求。近年来,普法不断深入,但是外来务工人员的犯罪率还是不断攀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首先,这些外来务工人员往往都没受过良好教育。由于不懂法,导致法制意识淡薄,甚至漠视法律意识的尊严。其次,缺少懂法人引导。外来人员大多数是跟着与其一样、也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亲戚同乡一起出来打工的。虽然他们已经自食其力,但因没有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面对社会的各种诱惑,不少外来人员沾上了不良嗜好。在身边缺少懂法人来提醒他们的情况下,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尤其是那些外来未成年人。最后,外来务工人员自身受到侵害时,无法获得有效的法律援助。所以,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也应该是企业需要关注的人群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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