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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建设项目经济管理

发布时间:2015-07-09   |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为了适应现代经济管理的需要,也是为了更好的完善建设项目经济管理。为了做好这个管理,我们鼻祖采取相应的措施。

  摘要: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建设项目经济管理有利于实现工程造价成本的控制,有利于企业利益的实现,本文介绍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及其意义,并详细分析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实现良好建设项目经济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经济管理,中文核心期刊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及其意义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含义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由招标单位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和本企业实际情况自主报价,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应当依据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招标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周边环境和国家制定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等进行编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清单项目必须列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等。

  (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意义

  1、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现行预算定额规定的消耗量和有关施工费用是按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企业没有自主定价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公平竞争。为满足招标投标竞争定价的要求,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已成为当前建设工程承发包计价改革的重要举措,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投标人自主报价,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能够反映出工程的个别成本,有利于企业自主报价和公开竞争,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2、有利于风险的合理分担

  由于建设工程本身的特性,项目的不确定性和多变因素较多,工程建设的风险较大。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等负责,而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等的风险则由招标人来承担。这种格局符合风险合理分担与责权利对等的一般原则。

  3、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科学管理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由招标人或委托有招标代理资质或造价咨询的中间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自主报价,避免了招标方、投标方重复计算工程量,克服由于工程量计算误差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节省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提高了招标、投标评标的可操作险,使招投标过程有序受控。

  二、加强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建设项目经济管理措施

  (一)重视图纸的设计工作

  施工图的设计深度是影响工程量清单编制准确程度的主要因素。根据全国各地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情况来看,经常发生设计图未能满足工程量清单的设置要求,主要表现为细部设计含糊、前后表述矛盾、尺寸不一、设计与市场脱节等。这些情况往往使得清单编制人员无所适从,所编制的清单质量不佳,项目特征舍糊、笼统,清单子目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符,形同虚设,导致结算时出现大量的换算项目和未列项目,达不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也容易造成事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纠纷和索赔。

  为了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在设计图纸初步完成后、公开招标之前,建设单位需召集监理、施工方面的专家和设计人员、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等,对施工图进行共同预审。工程量编制人员应仔细察看设计图纸,根据初步设计图纸、合理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等拟出清单初稿,对于因图纸不清晰、表述前后矛盾而无法编制清单子目的,提请设计单位修正图纸。尽量在招标之前完成图纸细部的细化工作。对于一些装饰风格、装饰材料,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建设单位在此过程中,与各方专业人员不断沟通、协调,对不同的施工方案作造价方面的分析.选出最适合本工程、造价合理的方案,通过对图纸的不断细化和调整,进一步厘清本工程的建设项目投资目标,有利于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方面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3.1.2条款规定,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由于我国大多数业主不具备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能力,相当多走的是委托相关的招投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投标代理机构在我国也是处于新生阶段,其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往往也是参差不齐。同施工企业一样,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仍旧没有脱离传统预算编制的束缚,加上编制人员缺乏必要的现场调查,缺少施工现场的有关资料,缺少现场施工经验,有的甚至仅凭理论基础就编制完成工程量清单,导致了有些项目工程量特别是施工方案方面与实际不相符,这样造成的后果是在工程计量上可能找不到合适的单价;另外项目特征是区分清单项目的基础,也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和结算的基础,但是有些代理机构在工程特征描述上不尽严密,造成在结算时在单价上也容易出现相互扯皮的现象。另外,有的工程项目包括多个单位工程,作为业主,往往对主体单位工程比较重视,而对附属单位工程重视不够(有时项目招标完成了还没有相应图纸),附属单位工程只能按暂定总价考虑,造成以后主体工程按单价合同结算,而附属工程按传统定额方式结算现象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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